2010年,国家发改委将对去年5月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进行细节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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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此次对定价机制调节的内容,很可能涉及目前《办法》中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条核心规定。
“大家看到的2009年5月份公布的油价管理办法里有一个括号:试行,这就说明这个办法还不尽完善,不是尽善尽美。”周望军告诉中央电台记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政府将对国内成品油价格的监管制度进行一些细节上的调整,使它“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谈及具体调整内容时,周望军表示:“这其中也包括社会上反映的22个工作日是否过长,价格的调整是不是能够更加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和消费者的需求等等。”
市场分析师认为,若政府缩短22个工作日这一参考区间,中国国内炼厂将直接受益,因为炼化企业不会再长时间出现国际原油价格已经上升,而国内成品油价仍然不动的情况。
周望军昨日还透露,调整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会以相应的方式征求社会的意见,以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