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结束,广州不少车主这两天开始忙着理赔。记者昨日从保险公司获悉,证件未按时审验、48小时内未及时报险等“细节”错误,已经导致部分车主遭遇保险公司拒赔。
两证未验成拒赔大头
车主周女士在广州大道发生追尾后立即报案,交警认定责任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对事故车进行了定损。
记者昨日从保险公司获悉,像周女士这样的“乌龙”车主,在各家保险公司很常见。“行驶证和驾驶证未及时年检是车主最容易疏忽的地方。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这两证没有及时年检,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太平洋保险客服人员昨日指出。有保险公司同时透露,“因为两证问题遭到拒赔的赔案占所有拒赔案件的半数以上。车主‘健忘’,已成车险理赔的一大杀手”。
48小时内必须报案
张先生春节期间自驾车前往广西。1月28日车子不幸丢失。由于当时手机没电,张先生没有及时报案,只是自行寻找,没有找到。数天后,张先生回到广州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保险公司开出的理由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也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保险公司专家指出,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单方小蹭也要报案
赵先生春节期间在小区停车场撞上了路边的水泥柱。赵先生嫌麻烦,不想惊动保险公司。春节归来,赵先生本想通过4S店代为索赔,却发现此路不通。原来,从去年11月开始,保险公司已经禁止4S店为车主代办索赔。
保险公司指出,“车辆发生撞墙、水泥柱、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也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或者向交警报案。“向警察报案,可以有事故证明;向保险公司及时报案,才能看到事故现场,否则保险公司怎么赔?”保险公司称。
小碰撞不能做“老好先生”
春节某天,小朱开车发生小碰撞。小朱本想做个“老好先生”,不跟对方纠缠,不过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告诉他,这种情况下千万不可做“老好人”,“一定要向对方索赔,如果放弃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了”。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向车主理赔后,会转而向第三方追偿,而一旦车主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保险公司也就没办法再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