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交管部门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由记2分提高至3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从未列入积分项到记6分。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但对超过60周岁的驾驶人,仍须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