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无证驾车致同车人死亡
法院认定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讯 (梁宗)无中国驾照的加拿大人耐特·佩雷斯因朋友喝了酒,好心开车送其回家,不料途中撞车,朋友不幸丧命。昨天,市二中院判决耐特·佩雷斯犯交通肇事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去年8月10日晚,耐特·佩雷斯驾驶轿车行驶在沪青平高速公路上,因刹车不及撞上前方一辆卡车。副驾驶座上的朋友因颅脑损伤,次日不治身亡。耐特·佩雷斯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其提起公诉。
佩雷斯称,他是因朋友喝了酒才决定代朋友驾车回家,虽无中国驾照,但会开车,事故是前方卡车违法变道引起的。
二中院认为,耐特·佩雷斯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现有证据也无法证实这起交通事故中卡车违法变道。鉴于耐特·佩雷斯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者,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对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且获得谅解,可以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