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8日,中国汽车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终于在事先张扬了近一年后发生,吉利控股终于从福特汽车手中购得沃尔沃,双方就沃尔沃汽车集团及相关资产出售达成确定的协议。此次交易预计于2010年第三季度完成,当然还要符合通常交易完成条件,包括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复。
沃尔沃汽车及其相关资产(主要为知识产权)的交易价格为18亿美元,其中2亿美元将以支票支付,其他将以现金支付。交易价格的现金支付比例可能会调整,因为交易价格通常会根据养老金赤字、负债、现金与流动资本有所调整,其最终的影响可能会使支付给福特的现金大幅减少。
为了确保能平稳过渡,在交易结束之后,福特汽车将继续与沃尔沃汽车在多个领域内进行合作,但不会在沃尔沃汽车业务上持有任何所有权。交易完成后,福特汽车还将在不同的阶段继续为沃尔沃汽车提供传动系统、冲压部件及其他汽车零部件。
为确保剥离过程的平稳完成,在过渡期间,作为交易的一部分,福特汽车也已承诺会在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常规部件的模具等方面提供支持。在知识产权使用支配方面,福特汽车与吉利也达成了协议。协议将使沃尔沃汽车与福特汽车双方都能推行各自的商业计划,并能合理地避免误用。这些协议也将允许沃尔沃汽车能把沃尔沃汽车使用的一部分福特汽车知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