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提醒:擦亮眼睛,谨防新车“私装”上当受骗
日前,成都市民刘女士向本报投诉称,3月6日,她在港宏汽车北京现代4S店订购了一辆1.6L自动挡I30。交完订金回家上网查询后发现,该厂家销售的所有车型中,根本没有她所订购的“舒适性”车型。
车主投诉:
私自加装欺骗消费者
据刘女士介绍,当日她和港宏销售顾问几经砍价,最终以11万成交,现场交付订金5000元,并签订销售合同书。回家后,刘女士满心欢喜地上网查看即将到手的新车。屏幕上出现的结果却让她傻了眼:厂家销售的这个排量的车型只有舒享型、劲享型、豪享型三种款式,根本没有她购买的“舒适型”!
“当时我就懵了,难道自己上当了?”刘女士立即致电负责接待她的销售顾问刘玉乔。在多番询问下,小刘支吾着承认,刘女士所购买的车型,是他们4S店自行改装的“加装车”。该车在1.6L自动舒享型的基础上,将织物坐椅改为真皮坐椅、加装了DVD以及可视倒车雷达,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舒适型”。
对于该4S店的行为,刘女士很是气愤,“我问了下,如果我买舒享型自己加装同样的真皮坐椅、DVD和倒车雷达,价格根本不到11万。如果订车的时候,销售人员告诉我这是款‘4S店加装车’,我肯定不会要。”感到受骗的刘女士要求4S店退还订金,但是,港宏现代拒绝了她的要求。
商家辩解:
销售时已提前告知
更让刘女士气愤的是,后来她做出让步,希望将所购车型更换为港宏汽车其他品牌。销售顾问刘玉乔表示需向领导请示才能答复。整整等了7天,也没有得到店方正面答复。无奈之下,她拨打了媒体爆料热线。
3月21日下午,记者在刘女士出示的销售合同上看到,“车型”一栏标明为1.6自动舒适型,而“选装”栏空白,未注明真皮坐椅、DVD以及可视倒车雷达为4S店加(改)装项目。
随后,本报及四川电视台记者陪同刘女士来到港宏北京现代4S店。对于刘女士的说法,销售顾问刘玉乔表示,刘女士在购车的时候,他就给刘女士做了说明,“舒适型”是4S店经过加装后的车型。至于为什么没有把情况写进销售合同,刘玉乔没有作出解释。
处理结果:
全额退还消费者的订金
该店销售经理王豆接受采访时称,他们的销售流程规定非常严格,销售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加(改)装项目,数量、产品的品牌,并提供质保相关材料。出现刘女士这样的销售合同,纯粹属于“特例”。鉴于销售合同上的确未注明“加(改)装”项目明细,经过协商,港宏汽车同意了刘女士的全额退款要求,并现场退还了她5000元订金。
对此,省消协秘书长刘亚兵指出,经销商在出售商品时,应将加(改)装项目明细告知消费者,他们有选择买或者不买的权利。对于没有告知的内容,消费者可以不买单。同时,关于汽车
加(改)装项目的质量保证方面,经销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保修期等明细材料。如果因私自改装影响车辆性能或者使用安全,消费者可以向消协和主管单位投诉。
|记者手记|
新车私装,悠着点!
对于消费者来说,随着对汽车“个性化”的追求,给自己的“爱车”进行一些加(改)装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而对于经销商来说,汽车装饰的利润远远高于售车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据内部人士透露,汽车装饰利润可达到100%,有的项目利润甚至可达到500%。为了谋取更多的装饰利润,4S店将装饰任务纳入了销售人员的考核,同时给予的提成也很可观。因此,销售人员主力推荐“加装”车型就不足为奇了。面对不懂行的消费者,模糊“自行加装”概念也是较常用的销售手段。
这里不得不提醒的是,经销商私装新车,您还得悠着点。如果为了追求利润采用不合格的装饰材料,私自改动车辆线路,酿成“自燃”等事故,那时后悔方晚矣。
消费者在买车同时,应该充分尊重自己的“知情权”,将产品的实际型号、加(改)装项目如实列入销售合同,同时要求经销商提供加装产品相关的质量保证书。货比三家,以免被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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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3·15“猛虎打假维权”行动后,本报为广大消费者“撑腰维权”的责任并未卸下。因此,华西汽车特别开通“天天3·15有事就找我”栏目,将“猛虎打假维权”行动贯彻到底,在任何时候,只要您在汽车消费中遇到问题,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倾诉,本报将在第一时间帮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