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东方宝龙或本公司:指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轻汽公司:指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景业投资:指广州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轻汽公司36.36%的股权转让给景业投资,股权转让对价为景业投资承担本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前已生效的、且在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所有债务(约1300万元人民币)的全额偿付责任,具体债务详见股权转让协议附件债务清单,股权转让协议于2010年5月18日最终签署并生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景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州市工商行政局增城分局
办公地址:广州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21号七楼
注册资本:34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
公司营业执照号码:440125000028303
法定代表人:李焕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建设、旅游项目、教育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
主要股东:国有独资
景业投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景业投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292,128,298.75 |
负债总额 | 3,856,112,824.30 |
净资产 | 436,015,474.45 |
项目 | |
主营业务收入 | 0 |
主营业务利润 | 0 |
净利润 | 12,971,836.35 |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轻汽公司系2000年8月1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保华;注册号:4401251100358,注册资本:33000万;注册地:增城市石滩镇三江银通城工业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轻汽公司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姓 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 | 20100 | 60.91% |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12000 | 36.36% |
增城市宝龙汽车豪华装饰有限公司 | 货币 | 900 | 2.73% |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及汽车发动机(凭许可证经营);摩托车及零配件;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轻汽公司自2005年起便资不抵债并处于停业状态,公司员工被遣散,且生产厂房及一批汽车制造设备已被法院强制拍卖。本公司作为轻汽公司的股东从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出发,已于2006年末将该项投资减值为0。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对价:景业投资承担本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前已生效的、且在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法律文书规定的所有债务(约1300万元人民币)的全额偿付责任,该转让对价由交易双方确认债务清单并经增城市人民法院审核确认。
2、股权转让的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完成时,景业投资即取得转让股权的所有权,成为轻汽公司的股东。
六、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董事任命及撤销任命:景业投资有权于转让股权过户后,按照轻汽公司章程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七、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的目的:积极推动本公司和轻汽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和重组工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对本公司的影响:完成本次出售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和财务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八、备查文件
广州宝龙集团轻型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