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汽车评论 > 汽车评论 > 产业评论

星期三会客室:解析汽车品牌销售管理条例

2013年10月23日15:13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第4页 :黄莉凌: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有所成长

  主持人:换一个角度去谈可能有另外一种解读的方法,如果我是一个企业,我这么想,你车坏了,找我来了,一看你有两年不知道在哪修的,你换的什么零配件,这两年去哪保养也好,修理也好,一概不知道,现在你车坏了,来找我,让我承担所有这些责任,我冤不冤,我也很冤。

  黄莉凌: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有所成长

  黄莉凌:汽车这种商品确实有特的特殊性,刚刚耀东举了几个例子拿路虎和LV比,但是这两个还有一个很大的差别。有的商品是一次性消费的,我把这个包买回去怎么用是我的事儿,发生维修的事儿比较少。汽车在使用可能很长的五年、十年过程中长期的有保养,有维修,可能还会有碰撞,而且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会非常高,而且必然会出现的。而且它又是一个存在着一定社会属性的,,一毕竟它就算是仅仅涉及到驾驶员定涉及到驾驶员和乘客人身的安全,这是非常高的社会责任。甚至它会有一定的社会属性,高速行驶的话,可能对社会的秩序也需要有一个规范,会有一个影响。我觉得汽车一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商品,那么对于这个商品法律要不要对它一个特许的经营?咱们说石油,需不需要特许经营?肯定还是需要的。只是说现在我们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咱们经销商,说都叫苦,或者最后把这个归结点,现在没有厂家的声音,厂家怎么想的?

  主持人:厂家高兴着呢。

  张耀东:这是一个悖论,假定社会属性很大的一个前提,假定它是叫做不合格产品出厂了,但是这个理论上来讲,所谓的汽车合格证是有一整套的管理的。这个东西和它是不是享受的售后服务,是在哪买的,不是一个核心的问题。

  黄莉凌:但是汽车在使用过程当中,它的维修保养还有维护的话是必须发生的。

  张耀东:如果一个人买了车,那你这么说一般的汽车过去来讲两年三万公里,这个车超过三年,没在这个体系内保修,行驶在路上对社会不负责任吗?没有道里啊。这个可能大家有不同的见解,我只是个人考虑来讲,汽车产业是非常长的产业链,涉及面是很广的,每一段都有叫做社会相应的法律或者规则去制约它。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再把它认定为一个特殊商品,再用一个特殊的方法,把这一部分最严厉的东西框起来,是不是有一点矫枉过正?

  黄莉凌:汽车是不是社会商品不是关键点,耀东反映的关于品牌销售里面说的独占性这种经营方式是不是应当继续?就算认定汽车是特殊商品的话,是不是应该独占,这两个并没有必然关系。消费者提到的维修的使用成本当中,使用过程当中成本很高,那么经销商在这里面觉得整个过程当中话语权也很低,好象大家所有的问题都集中到了汽车品牌管理办法,所建立的这种独占性、唯一性的经销模式。

  其实我们也说这个法律的发展,我觉得一部法律的制定,修订,包括它的废止,是一定紧密的和时代相关联的。在05年,这个《办法》是05年出台的,当时咱们汽车文化,汽车市场是什么样的状态?而有立法者的初衷什么样的状态?刚才耀东解释道立法者初衷希望保护消费者,好象用这样一个严格的方式来规定一个特殊的商品的销售和使用的模式,是对消费者人身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一个保障。那么随着汽车市场的发展,从汽车文化,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消费者对这个认识和使用过程中有很大的变化,消费者也在成长。所以用一个发展的眼光来看,法律的滞后并不可怕,其实我们每一部法律的修订的时候,一定是滞后的。正是因为滞后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我们才会去修订,才会去改变。所以在修订的时候,一般都是集中了很多很多矛盾,很多问题。其实并不可怕,因为我们存在这些矛盾的话,把它提出来,可能引发的思考,我们怎么修订这个法律?

  主持人:黄律师谈到我们进一步要谈到的话题,刚才几位嘉宾聊得非常热烈,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之所以聊得这么热烈,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恰恰说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了这么长时间当中,无数次说要改,要修订,但是只见声音,没见楼上有人下来,也是这个根本的原因,它是各个方面的一些比较复杂的综合的考量。所以稍候我们就会在一段路况和广告之后请三位嘉宾从媒体的角度,以及我们经销商的角度,以及我们法律层面的角度来提一提自己的建议,因为从我们最新了解的消息上来说,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这一次说改风声很紧,可能真的要改了,我们就想听听几位嘉宾认为怎么改好,从哪个角度去改,更加合理,更加适应于现代的汽车社会,广告之后继续今天的星期三会客室。

  这里是由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搜狐汽车、经济观察报联合出品星期三会客室,我们今天围绕着两个核心关健词“暴利”和“垄断”,和大家一起来关注一下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到底应不应该改?怎么改?直播间嘉宾是合作伙伴经济观察报总经理、汽车周刊主编张耀东、亚市副总经理颜景辉、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莉凌、最后请三位嘉宾表达自己的观点,既然三位都认为存在着改的空间,都认为从2005年制定到现在这么漫长过程时间当中,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汽车社会了?怎么改法?颜总先说。

(责任编辑:张婷婷)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