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评论

星期三会客室:《条例》修订搁浅谁在狂欢

2014年03月26日12:55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桑大伟
第3页 :汽车电商的兴起将使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感谢继续关注正在直播的星期三会客室,今天和来自新华社资深记者南辰,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黄凌玲,《汽车驾驶与维修》杂志主编朱伟华和大家一起关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我们的最新消息是说,这个修订稿今年又吹了,还是改不了。还是要继续的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去卖车和修车,刚才几位嘉宾都充分表达的一下自己的观点。我们也看到论坛和短信平台很多人都在说,要改,必须得改,马上改,不能就被4S店一刀切了,想想没有竞争的市场是多可怕的市场。说现在修车这个事情就是这么恐怖的一件事,没得挑没得选。

  3320:《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不听你们节目不知道,听完了以后才意识到了,以前就是必须得在4S店修,这么一琢磨也真对,如果有很多的又技术可靠,又价格便宜的让我们充分的选择,何乐而不为呢?但是现在一般这些修理店谁敢去啊,4S店再贵也认了,就认他们宰吧。

  梁洪:这是他们看法,节目最后用三位最精炼的语言再次表达你们的观点,要不要改,怎么改,什么时候改?

  汽车电商的兴起将使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朱伟华:我认为这个办法咱们是要改革,当然要改。

  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方面我觉得要改的话,应该说静待明年汽车电子商务能够兴起之后,网上可以卖车的时候国家应该出台法规允许在互联网上卖车,这个时候4S店存不存在不一定是重要的事情,这时候《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修订就有很大的空间。服务端已经发起一个要在配件领域进行纵向反垄断的事情,这个事情是当务之急要改的。应该允许厂商授权给一些零部件把自己的工业产权开放给他们,这些零部件工厂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零部件,当然最后结果可能让消费者不满,因为配件价格可能上涨一点点,不可能比现在便宜,因为加了专利授权费,使用费,但是比现有模式要好,有市场竞争了,我还是支持这两个法规推动,都能够修改,针对消费者利益才是最大化的。

  梁洪:伟华的观点必须要改,但不是现在是明年,再来来听听黄律师的观点。

  对于《办法》修改保持乐观态度

  黄莉凌:肯定对于这个办法必须要改,这一点相信大家都是有共识,什么时候改,是不是明年就晚了,也许不一定性念旧晚。但是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某些销售模式成熟的时候再来改,这个可能有待探讨。

  但是这里面无论是怎么改,或者说每一部法律它的制定和修改的话,其实都是有一个从先进到落后,然后再调整,再先进一个循环往复的的过程,对于这个来说,我们应该是持一个乐观的态度。至于说将来情况下应该从哪个方向改,更多的在消费者领域,我们怎么去建立一个很好的汽车消费的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突破这种传统的垄断模式,而且去调整原来的旧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和上位法,比如说反垄断法的一个冲突,这一点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一个规范。

  梁洪:好,谢谢黄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给我们做了一个分析,必须要改,而且必须要符合它的上位法的精神。南辰。

  南辰:以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设汽车强国,构建一个公平、充分竞争的售后市场为支点,开门立法,就这么简单。

  梁洪:谢谢南辰,开门立法是最为期待的,也许真能开门立法我们消费者声音才会被真正听到,再次感谢我们节目当中三位嘉宾,如果您想再次看到听到我们节目可以随时登陆合作伙伴搜狐汽车,也请关注本周出版的经济观察报,也欢迎大家继续锁定交通广播,关注下面的旅途节目。

(责任编辑:桑大伟)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搜狐汽车 | 新车 | 导购 | 试驾 | 行情 | 车型大全 | 产品库 | 经销商 | 二手车 | 车型对比 | 汽车广播 | 手机客户端 | 汽车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