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段秀杰)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15日在日内瓦对美国、欧盟和加拿大诉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一案做出了终审裁决,裁决维持了争端解决机构认为中方做法违反世贸规则的结论,中国在这次贸易纠纷中败诉。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今年7月公布了裁决报告。报告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违反了相关贸易规则。二个月后,中方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提出上诉,希望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能作出公正裁决。
按照相关程序,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先由一个专家组审理并公布裁决报告,如当事方对专家组的裁决不满,可向上诉机构提出上诉,其裁决结果将不能再被推翻。
WTO:要求中国改进不合理政策 中方:认真研究调查结果
各方回应:
·企业:华晨宝马等不改国产化战略 供应商的两种表情
相关背景:
自2005年4月1日起我国对汽车零部件进口开始实施新机制:《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汽车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整车进行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所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凡构成整车特征的,必须按整车适用税率征税,由此前的10%调整为25%。
这些进口关税税率被提高的汽车零部件包括车身、发动机、变速器、底盘、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等,一般都可用于拼装整车。商务部官员称,提高这些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的作法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防止一些企业进口大量零件拼装汽车导致中国关税流失...[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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