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乔倩倩)保监会日前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3月底,全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34591家,比上季度末减少2043家。随着电话车险新渠道的推广,传统保险中介经营困局日益凸现,一些中小保险中介机构纷纷陷入“倒闭潮”。昨日,保监会发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拟提高保险中介机构准入门槛。
注册资本金大幅提高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发现,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公估机构注册资本金要求均大幅提高,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5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而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则分别从500万元、5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200万元。同时,不再以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来区分准入门槛。
此外,对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来说,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可申请设立3家保险代理分支机构,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至少增加注册资本或出资20万元。
保险经纪机构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少于1000万元,以最低限额设立的保险经纪机构,可申请设立不超过3家保险经纪分支机构,达到或超过2000万元的,设立分支机构可不再增加注册资本或出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且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实际上,提高保险中介门槛的呼声由来已久,业内人士表示,此前保险中介进入门槛很低,尤其是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只需50万就能拿到牌照,导致保险代理数量迅速扩张,由最初的一二百家迅速发展到几千家之多,而产品同质化、同业大打价格战,以及电话车险低价渠道的推广,也在无形中将大量中介推向“出局”的边缘。
销售误导最低罚5万
一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中介机构鱼龙混杂,除了大打价格战外,一些中介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通过中介代理机构销售保单造成误导销售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一些车险中介通过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联合车主骗取保险金。
对此,征求意见稿还对投资专业中介机构的股东资质提出要求,提高了高管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如须参加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获得从业证书等,如保险合同中包含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禁止误导性销售。
此外,保险代理机构明确禁止销售假保单,或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保等行为。对于违反上述情形不构成犯罪的,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