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原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姜亦学,离职后勾结他人敲诈公交司机两次。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姜亦学有期徒刑10个月,其俩同伙分别获有期徒刑6个月。
姜亦学原为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离职后预谋敲诈公交司机弄钱。
今年1月,姜亦学等人分别在特3路和特4路上演假摔。第一次索赔4500元,第二次又要求赔偿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姜亦学等3人采用威胁手段,敲诈公交司机的钱款,数额巨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他们当庭自愿认罪,也积极退赔了赃款,所以从轻判处主犯姜亦学有期徒刑10个月,田杰和李朋则分别获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