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提醒,发生此类事故后,司机务必要用照相机或手机对现场拍照固定
昨日是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的首日,截至5点左右,全市3家理赔中心办理了20起事故,40台车得到理赔。
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汉口的宝丰汽修厂理赔点,大厅里并没有出现理赔的人员,工作人员介绍,第一笔来处理的事故已经理赔完毕。
随后陆陆续续有不少驾驶员来到该理赔中心办理交通事故理赔手续,至下午2点记者离开时,宝丰汽修店一共受理了8起,全部是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其中追尾交通事故占了四起。
上午11点左右,一辆大货车鄂A98077将一辆奥迪车鄂AC3D88的左前门及左后视镜拉掉了,人保公司的理赔人员一看事故明显超出了2000元,就要求他们找现场的民警进行定责。
据了解,至昨日下午5时,交管部门共接警861起,事故640起,昨日到理赔中心协调的并不多,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很多驾驶员对这一措施还不太了解,随着这项工作的展开,理赔中心的受理量将会增加。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为了到理赔中心更好更快的办理手续,请驾驶员朋友在发生此类事故时,务必要用照相机或者手机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或者到交管局的政务网上下载《协议书》随车携带,这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可以马上填写并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到理赔中心对事故责任进行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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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日前联合宣布:已制订《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8月1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事故发生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事故各方可对现场拍照或者在纸上绘制事故车辆位置,立即撤离现场。
事故后的24小时内,各方当事人应同时将事故车驶至同一处“事故理赔中心”。保险公司受理后,依据《协议书》确定赔偿责任,进行勘验、定损;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与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