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中石化最近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希望进一步完善和修改5月初颁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认为当前的《办法》使得成品油调价机制过于简单、透明,导致投机、囤货等现象在各地频频发生,不利于整个油品市场秩序的稳定。
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认为,现行的调价机制过于透明,可控性低。建议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包括国际成品油价格计算方法、启动调价的涨跌幅度等都需要调整。
两大集团还建议,现在执行的4%的涨跌幅,可以设计成一个区间,比如说当国际油价变化在4%到10%之间,相关部门可以考虑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就是说,不能把百分比限定那么死,这样发改委在调价时,回旋的空间更大,也可以减缓外界的压力和投机行为。
两大集团表示,当前定价机制中,成品油联动依据的价格是国际原油三地的加权平均价格。这也是一个问题,业内人士很容易根据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净值计算出国际油价的涨跌幅。对此,两大集团建议,应当进一步把加权平均法细化,把欧洲等地的移动价格,包括汇率、关税等加入,同时对加权权重等数据进一步“模糊化”,以防止投机。
对于两大集团的建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认为,确实可以尝试把22个工作日的平均移动价格再调整一下,这样能更快反应国际油价的变化,从而对国内油价做出调整。发改委有关官员也不赞同过于透明的定价办法,让市场轻而易举就能算出国家什么时候会调油价,从而产生投机行为。事实上,在国际上,各国的石油定价办法都属于国家机密,不会随便公之于众。相对来说,我们现在确实有些过于透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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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集团认为,现行调价机制过于透明,导致投机、囤货现象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