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议模糊化处理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与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昨天均否认有此建议。
据报道称,两大集团建议,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模糊化处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包括国际成品油价格计算方法、启动调价的涨跌幅度等都需要调整。
“我从未听说过有这个建议。在报道出来后,我也在集团内部多方打听,同样未听到有人曾提过这个建议。”中石化集团有关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
中石油人士同样否认有此建议。
经过一番辗转,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也间接澄清,并未接到过上述建议,也从未与两大集团商洽过要模糊化处理成品油定价机制。
“此前颁发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仍是试行文件。照以往惯例,只要在试行期间没有出现大的问题,试行文件就会成为正式文本。而目前看来,在现行机制下,成品油市场运行仍比较平稳。这样的话,现行机制总体保持不变的可能性很大,最多是有一些微调。”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主任助理姜鑫民昨天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说。
“中国的油改并不是说要模糊化处理定价机制,因为这么做本身是不负责任,也是不科学的。应该说,对于定价机制,主管部门有一套思路,何时该调价、哪个因素占多少权重,都是非常清楚的,绝不是一种模糊化的方式。”姜鑫民最后说。
值得注意的是,报道称“现行定价机制导致强烈投机,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中石油、中石化的终端销售”。对于这一说法,上述中石化内部人士也表示“并不确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