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奖企业评选参考标准
“中国汽车营销学会奖”共分6项,各项获奖企业评选参考标准如下:
1、 总体营销战略创新奖:
a) 具有创新性的营销战略计划,能够体现出企业发展的宏观视野和长远眼光;
b) 与企业整个发展战略与理念一致,能够较好的支持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
c) 战略执行有效,明显推动企业销售增长。
2、 事件营销与公关创新奖:
a) 具有新闻轰动效应,明显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受关注度;
b) 能够清楚的传递并提升品牌价值。
3、 汽车产品价值创新奖:
在产品上,成功地推出创新性的功能价值和体验价值,包括新功能、消费理念等;
4、 广告创意创新奖:
a) 广告创意有新意,具有较好的传播效应;
b) 能够清楚的传递并提升品牌价值。
5、 渠道管理与售后服务创新奖:
a) 渠道建立与渠道管理理念、方式具有明显创新;
b) 服务理念、服务管理具有明显的提升;
c) 销售服务满意度提升明显。
6、 自主品牌营销创新奖:
a) 在企业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及具体营销措施方面具有明显创新性,并取得显著效果。
二、评选资格与评选办法
1、候选企业提名资格
根据各汽车企业的参奖报名项目和秘书处对汽车业近一年来汽车营销创新案例的收集,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对2009年度汽车营销创新大奖候选进行提名。
2、评选说明
(1)提名企业当选条件:
“中国汽车营销学会奖”共设为六大奖项,每个奖项设大奖和优秀奖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评出一名企业,大奖必须超过半数以上的专家委员投票才能获选,每个企业最多参与两个奖项的评选。
(2)评选办法:
每人每个奖项只能投两票, 并在每个候选企业的后面投投票栏用√或Ο标出;如果修改企业中没有符合要求的可不选,如果还有其他企业需要推荐的请在后面列出并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