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发布文件,停止执行《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六十条中“对进口整车、零部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的规定,同时涉及汽车零部件进口的五十二条至五十八条全部删除。
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消息称,9月1日将取消《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这意味着中国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将恢复到正常进口水平,即按照10%的关税税率征收。2005年4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进口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零部件关税为10%,整车关税为25%。此后欧盟、美国联手向WTO起诉中国的《管理办法》违规。世贸组织于2008年12月25日终审裁定中国有关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违反了规定。
新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最快年底可出台
工信部正在酝酿替代该措施的新政策,节能环保车及新能源汽车将享受购置税优惠政策,预计新政策最早今年底、最迟明年初出台。其中,乘用车购置税减免幅度可能进一步扩大,比如,1.4排量以下的车型可能全部免征购置税。这远高于今年的优惠幅度。而今年中国对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施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税率从10%减至5%,优惠政策将于12月31号到期。分析认为,新的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无疑是对刺激消费的重大利好政策,有助于增加民众消费热情,也有助于我国汽车行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汽车消费作为大金额消费,对经济回稳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此外,汽车制造的持续活跃,将带动钢铁、石化、保险金融等行业的需求上升。另外,目前市场资本流动性过于充裕,国家对购车的优惠政策有利于吸收部分由购车需求的资金,减少投资市场的资金流入。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与此前工信部提出的“将对生产高油耗汽车生产企业征收重税”的思路可谓异曲同工。由此来看,政府出台新优惠政策的另一意图或许是大力发展环保型汽车产业。“组合拳”如果实施,将分别从生产环节、消费环节入手,促进新能源汽车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