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1日,上海出租车起步价调至目前的运价水平,并表明,下次运价调整不再听证。 |
10月11日起,上海市出租汽车的运价将进行调整。调价后平均每车次提价幅度在10%左右,乘坐10公里以上的乘客受影响程度将超过12%。
按照调价方案,调整后,申城市区出租小型客车起租费由11元调整为12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起租费由9元调整为10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
根据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测算,在现行出租汽车营运情况下,平均每车次运营收入约23元,提价后平均每车次增加收入2.32元,调价后平均每车次的提价幅度10%左右。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吴建融告诉东方网记者,运价调整后,对乘客实际支出的影响程度,会因乘车距离、乘坐时段、道路通行状况以及车费计算办法等影响而有所差别。总体而言,乘坐距离短的乘客受影响要稍小一些,乘坐距离长的乘客受影响稍大一些。
“按照静态测算,乘距在3公里以内的运价提幅约9.1%;乘距为7公里的运价提幅约11.3%;乘距为10公里的运价提幅约12.1%;乘距为20公里的运价提幅约12.3%;乘距为30公里的运价提幅约12.4%。”吴建融说。(作者:张海盈、靳慧)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