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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路口“拖尾巴”最高罚200元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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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08:11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孙国富 俞大雷 罗剑华

  虽然信号灯允许通过,但如果实际路况是前方车辆拥堵,车辆就应该停在斑马线后耐心等待。然而,很多驾驶员不顾前方路况,故意将车停在路口中央,不但影响到下一轮信号灯车辆的横向通行,还极易引发碰擦事故。记者昨天从警方现场执法中获悉,这种被俗称为“拖尾巴”的交通违法现象,已经成为路口拥堵的主因之一。

上海即日起将开展针对“拖尾巴”现象的整治行动。

  早高峰时段,西藏路、金陵路路口的车流一直居高不下。这里只要没有民警的现场指挥,5分钟之内必然出现由“拖尾巴”导致的局部拥堵。由于西藏路南向北方向的车流量比较高,特别是从西藏路转上延安高架的两根车道,几乎已经排到了西藏路、金陵路路口。按照合理的驾驶规范,驾驶员在遇到前方道路拥堵时,即使路口的信号灯为绿色,也应当自觉停在斑马线后,等待下一轮信号灯后再根据路况向前行驶。然而,很多车辆明知前方道路非常拥堵,仍然故意出线,将车停在路口中央。结果是,信号灯由绿转红时,这些“拖尾巴”的车辆仍然停在路中,不仅自己没能前进,还影响了横向行人、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过。

  昨天,全市交警已在高峰执法中,纠处了“拖尾巴”违法行为百余起。对于滞留路口、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拖尾巴”驾驶员,警方可实施最高200元的罚款,并扣2分。

(责任编辑: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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