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名称
组织机构
独家合作媒体:成都商报社
特别支持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7日~8日(星期六、星期日)
活动地点
成都SM万达广场锦华店(成仁路口)
活动内容
内容一:安全汽车之家(安全车企展位)
内容二:汽车安全大本营(知识体验区)
内容三:“汽车安全体验之旅”映像馆(视频区)
内容四:“最牛安全行车标语”现场征集(电脑录入区)
内容五:现场直播间(对话车企汽车安全技术专家)
内容六:现场互动(主舞台互动、车企展台互动)
参展厂商
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一汽大众、奇瑞汽车、上海大众、上海通用、长安福特马自达、长安汽车、一汽马自达、东风标致、东风日产等(排名不分先后)
上周,本报借中国汽车安全巡展成都站即将开始之机,开展汽车安全投诉维权热线,征集车主的汽车安全问题和安全驾车经验,并积极联系相关方面解决问题。
山路会车 “无良”货车惹祸
上周三晚,李先生在从花水湾回成都的路上遭遇惊心一幕,当时他正开着SUV在山路上行驶,迎面驶来一辆大货车,灯光极其刺眼。李先生特意减速并变换远近光提醒对方变灯,结果对方货车毫不领情,照样远光灯大开,呼啸驶来。李先生看不清路面,只好参照路面右侧的路基慢行。结果哐啷一声,车身一震,车底撞上了东西。李先生赶忙靠边停车检查。一看,一个西瓜大小的石头卡在车底。“幸好有发动机护板、车底也高,要是轿车,油底壳都撞穿了。”李先生气愤地说:“这些不变灯的司机太没公德心了。”
实际上,因为夜间会车不变灯光造成的事故并不少见。其实,为了自己方便不变灯,让别人看不清,实际上也让自己处在危险之中。想一下,对方车辆万一被自己的远光灯晃花了眼,你就不担心他撞上自己吗?
规范用灯 开车上路更安全
对于灯光的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事实上,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仅仅体现在变换近光远光上面,一些车主私自改装大灯、或者还有“强人”在夜间行车不开灯,有的车辆示廓灯、刹车灯坏了也不换,这些都存在不安全因素。
实际上,关于车灯的改装,交管部门早有规定,私自加装、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灯具的机动车是无法通过年审的。并且对车灯也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一些货车司机为了防止夜间行驶时货物被盗,在车身两侧加装了向后照射的灯光装置,虽然增加了自己车的防盗,但让跟车或准备超车的后面车辆驾驶员感到晃眼,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还有车主为了晚上不被别人的远光“欺负”或者看路清楚,擅自改装灯光,让车灯变得过于炫目,影响对方车辆驾驶员视线。
汽车安全专家表示,交通安全不光是汽车安全、更要求交通参与者有良好的安全驾驶意识。要交通安全,就要从细节做起,遵纪守法是最低要求。 本报记者 王飞
上周投诉盘点
在上周接到的其他投诉中,多为产品质量方面投诉。例如李先生称自己06年初买的汽车最近汽车报警器莫名地响,换传感器和电脑要6千多。而厂商表示车辆6万公里后就不保修。律师认为,在购车时,厂商如有事前对保修期有约定,并且免责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那么消费者签订购买合同时表示已经接受这些条款,如果事后再主张赔偿是得不到支持的。还有读者打来热线投诉轮毂泛黄、减震异响等问题,本报记者已经联系相关厂商对读者投诉车辆进行检测处理。
本周继续开通热线
如果你有汽车安全方面的问题,可拨86613333-1或发送电子邮件cdsbauto@163.com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帮忙联系相关部门,或者请教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给消费者提出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