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郑州讯 公务用车要定期公布行车里程耗油量,政府机关不得以“节能”为名装修豪华办公室……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此办法一旦实施,将为全省各地各级公共机构耗能戴上“金箍”。
●公务用车定期公布耗油量
“公车私用”一直是老百姓非常反感的“腐败病”之一,本次的征求意见稿,首先加强了对公务车节能的管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今后将对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保有数量;配备公务用车要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同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禁止非公务用途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等制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油奖励制度。同时,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政府大楼夜间过亮算违规
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到了夜间又是激光又是霓虹灯,这样的“过度装扮”今后将被视为违规。
征求意见稿还对政府机关的水电气暖、空调等的使用也做出详细规定,要求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
在照明方面,要求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采购不节能产品要受罚
如果政府机关采购不节能产品,或者不按政府采购名录采购,将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产品、设备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今后,政府机关要注意了,如果你的办公大楼耗能太高,就有可能被审计了。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建、扩建办公用房或者进行超标准装修。
《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果你对这些规定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在2009年12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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