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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成机动车?新国标将重新定义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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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04日08:42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作者:胡海林

  《电摩标准》报批稿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如下:

  最高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50公里/小时

  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

  从明年1月1日起,重量达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管理。这意味着该标准以上的车主,需要持驾照和办理牌照才能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电摩标准》)明年1月1日实施,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区分。

  “国标”压缩自行车空间

  “有关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区别标准的说法,已经传了好几年了,该来的总该来,但对已有的电动自行车用户,如果他们的车达到电动摩托车标准,理应给一个说法。 ”沈阳市沈河区一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商孙先生说。

  孙先生说,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10年前的,要求时速低于20公里,事实上现在卖的电动自行车大都能超过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还没出来,电动摩托车国标出来,实际就是限定了电动自行车空间。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如果电动自行车企业想生产重于40公斤、时速高于20公里的产品,必须申请电摩的批件,企业必须有8000万的注册资金、两个亿的固定资产,具备一定的检测能力,否则不能申请。

  经销商称不影响销售业绩

  在沈河区南顺城路,记者看到大多数电动自行车行里都有体积稍显庞大的电动自行车,外形酷似踏板摩托车。

  一电动车行销售员张先生说,现在市场上体形小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重量可以做到不超40公斤;而摩托车造型的电动自行车60公斤上下,光电池就有30多公斤。两者的区别是前者有脚踏,后者没有。“现在是电动车销售淡季,不过即使《电摩标准》实施,也不会对我们的销售形成实质影响,因为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摩托车,其消费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和务工人员,市场空间比较理想。 ”电动车销售商刘克俊说。

  多家电动车销售商表示,如果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需要办理驾驶证和车牌,初期会对仿摩电动车的销售带来一定影响,但经市场需求调节,大家很可能就统一销售4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对经销商的销售业绩影响不大。

  交警:超标电动车或上牌照

  沈阳市交警部门人士说,《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性法规,是新车注册登记和在用车定期检验、事故车检验等安全技术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

  该标准对于摩托车的定义是,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对于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2008年年底,工信部联合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新国标给出了具体的生产技术标准。“沈阳市场上不少超标的电动车,将面临身份确认”。“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机动车上路是需要办理牌照,并持证驾驶。但是具体什么型号、什么品牌的电摩、轻便电摩能够进入《公告》,尚不能很快确定。而且厂家也要做调整以保证自己的产品进《公告》,《公告》上没有的电摩、轻便电摩产品,警方一样不予上牌。 ”该人士说。

  【本报调查】8成电动车车主对标准有疑问

  昨日,就超过40公斤、时速超20公里的电动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本报记者在街头随机对12位骑电动自行车车主及6位行人进行调查。其中9名电动车车主对标准表示不解;而6位行人均认为应有标准,严格限制电动车速和上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车主赵建忠说:“我现在骑的车就超过40公斤,难道我以后就不能上路骑了?那么管理部门为何不在产品出厂前,严格管理,限制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出厂。 ”

  电动自行车车主徐女士认为,限制电动车的速度是可以理解的,但限制重量不尽合理。另外,沈阳部分路段限行电动自行车,也让她难接受,“电动车汽车环保节能,对它宜疏不宜堵”。

  行人代表杨刚说,很多电动车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车速过快、占机动车道等,均有很大安全隐患。生产环节尤应严格限制车速标准,“很多电动自行车时速都能达30至50公里”。

  沈阳有近百万辆电动自行车

  据业内人士估算,从2001年电动自行车首进沈城,经过短短的8年发展,沈城电动车保有量近100万辆,发展速度之快令人吃惊。“从2003年开始,受电动自行车利润高、影响扩大和消费者认可加强的影响,沈阳电动自行车行业经销商出现一轮爆炸式增长,也带动了这个产业的迅速发展。 ”业内资深人士王先生说。

  他表示,在南方一些城市如苏州,电动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保有量基本持平,沈阳自行车保有量约400万辆,这意味着沈阳的电动车还有不少上升空间。

  【争议声音】

  争议一:

  已购超标电动车咋办?

  将重量超过40公斤、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这让部分已经购买这类电动车的车主担心。

  电动车车主赵建忠就说,现有这类车不应被要求办理牌照和驾驶证,整治根本在生产源头,而不是终端使用者,“我们很无辜”。如果一旦要求已购这类车办牌照和驾驶证,他会处理掉车,换成标准允许的电动自行车。

  另外两位用户也认为,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际”,应对当日起生产的电动车有效,而市场现有和库存,应设过渡或调换期。

  争议二:

  上机动车道是否安全?

  安全同样是不少电动车经销商和用户争议的话题。销售商刘艳丽说,将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归为机动车,意味着这类车的行驶道路为机动车道。这样一来,电动摩托车数量大,都挤上机动车道,势必造成交道管理和安全管理混乱。

  用户徐女士也说:“允许40公斤以上的电动摩托上机动车道,和几吨重的轿车和数十吨重的卡车相比,电动摩托车将成最大弱者,安全保障系数不及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胡海林采写

  【行业反应】

  自行车协会将申请暂缓执行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介绍,十年来,修订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国标迟迟未作修订,而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该标准。新出台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显示,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初步统计,全国约达1.2亿辆。他表示,中国自行车协会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

  

  

(责任编辑: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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