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委、呼伦贝尔市监察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12月20日对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联合作出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向有关部门提出辞职。
据介绍,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在互联网上曝光后,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民检察院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了认真调查。
据介绍,现已查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现有公用车10台,其中刘丽洁担任检察长后购买4台,2009年10月16日,刘丽洁所乘坐的别克林荫大道车发生交通事故,阿荣旗检察院自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借用阿荣旗第一建筑公司大众途锐越野车一辆供其公务使用。该车购自北京大众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价值78万元,使用期间挂过蒙OE0729号车牌。
调查结论认定,刘丽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本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日前,刘丽洁已经作出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辞去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三部门还决定,对所借车辆挂蒙O牌照的行为,由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作出处理;对反映刘丽洁的其他问题继续进行调查核实。
事件回放:
11月25日,一篇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称,一个贫困县的女检察长座驾是辆途锐,该帖引起关注。当事者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回应说,帖子是诽谤,车不过是朋友的。
随后,刘丽洁又被爆出,在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旧办公楼毫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动用巨资修建豪华新楼。
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纪委公布调查结果:“豪车”是从当地一家企业借用的。
12月18日,网友继续爆出,2007年,刘丽洁家中失窃,盗窃团伙后被抓获,供认盗窃刘家26万元现金和一些珠宝,还有一张位于上海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