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公务车统一保险险种,并开始实行经费定额支付。6日,市财政局公布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并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节约资金的效果。
据了解,新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有关办法同时废止。对比新旧办法,一大变化就是在车险支付方面,本市公务车的车险由原来的财政实报实销,改为了定额支付。这一新举措将可以解决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花钱大手大脚的问题,更好地节约资金。按照新办法,今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保险险种。其中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10万元)、全车盗抢险(免赔率按20%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