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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北京地铁禁售报刊4点疑问 请收回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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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11日06:58
来源:新京报 作者:国华

   ■ 第三只眼

   从上周五开始,北京市民在地铁站内再也买不到报纸了,近日,北京有关部门下发《轨道交通站内报刊发售问题会商会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指出,除信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停止一切在轨道交通站内的报刊销售行为,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取缔在轨道交通内的报刊发售行为。

   为了地铁安全,未雨绸缪,提前做一些安全防范措施本无可厚非。不过,安全防范“防”到了报刊销售上,似乎有些牵强。对此,人们心中有四个疑问,希望有关部门拿出有说服力的理由:

   其一,地铁卖报刊影响安全,妨碍救援和疏散吗?

   倘若三两个人在地铁卖报刊就威胁到安全,这样的“地铁安全”是不是也太脆弱了?退一万步说,即使地铁卖报有安全隐患,那也应该所有报刊一律禁卖,但为什么留下了信报这个“例外”。文件要求,“信报可以在保证不影响地铁安全秩序的情况下免费发放,但发放地点及位置需选在空间大,便于客流疏散的地铁站指定位置”,这样的要求,难道其他媒体做不到?一条政策理应平等对待所有当事者,岂可厚此薄彼。

   其二,会不会给人造成一种印象:看起来是因安全而禁卖,实际是行政干预,制造市场垄断?

   谁都知道,地铁站由于人流量大,历来都是各报必争之地,信报虽免费派送,但目的仍是通过免费发行扩大发行量进而通过广告盈利,也是在参与北京报业市场的竞争,只不过采用另一种形式而已,并非全公益性的报纸。行政手段造成信报“一家独大”,以行政命令指定“唯一的地铁报”并特许特殊待遇,这无疑破坏了平等竞争的环境,严重挤压其他报纸的生存空间。

   过去,一些地方屡屡发生“地方保护”事件,禁止外地产品到本地销售,他们也无一例外都打着一些冠冕堂皇的旗号,实际上是与被保护者有着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但是,全球化的时代,反“贸易保护”早已是国际趋势,难道一个城市还要设立这样的“壁垒”吗?

   其三,会不会影响社会效益、拆掉民众与政府联系的“桥梁”?

   众所周知,公共场所传播公共文化是国际惯例,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理应是一个开放的、汇聚多元声音的文化传播空间,岂可只是某一家报纸的禁脔之地?一纸文件,不仅仅剥夺了多数媒体的生存发展权,也剥夺了读者的选择权。不是所有读者都喜欢看一种报纸,一种报纸也不可能满足所有乘客读者的阅读需求,所以,应该给读者更多的选择,而不是变相地强制读者消费。

   在当前,报刊更有传播现代文化、传达党和政府的政策、解答民众实际生活中的疑问的使命,是在搭建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桥梁”。这样的“桥梁”,对一个社会来说,越多越好。现在强令只能建“独木桥”,党和政府的决策如何更快更好更便捷地传达于民众?民众的声音又如何迅速地传递给政府?限制报刊销售,看起来是一个小事,结果必然会影响大局。

   其四,在地铁里有秩序地卖报,是国际和国内惯例,北京为什么可以“特殊”?

   北京的地铁站过去是有报亭的,后来据称是出于安全考虑,悉数被拆除,无奈之下才有了流动售报。然而,地铁的报亭真有必要全部拆除吗?其实在国外,地铁站设立报刊亭、小型超市,甚至冲印店、洗衣店等服务设施极其普遍,也从未听说过,因为报刊亭等服务设施的存在,导致地铁安全事故的先例。

   不仅在国外,国内如广州、上海、南京等城市,地铁站也都普遍设立报刊亭,为什么单单北京对地铁报刊亭如临大敌?或许在老的1、2号线,由于地铁站空间较小,拆除报刊亭代之以流动售报或有必要,但其他新建地铁线的各个车站,空间都很宽裕,怎么可能连个报亭都容不下?地铁是公共交通,地铁站是公共场所,公共交通与公共场所的管理需要以人为本,简单地以取缔和牺牲市民便利来解决所谓的安全问题是懒政,是公共管理的下策。

   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文化市场监管,应“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而以“安全”为名,实质上是在为文化市场公平竞争制造人为障碍,对此,不仅媒体难以接受,相信广大的读者也不会理解,因此,地铁禁卖报,还是收回成命的好。  

(责任编辑:王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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