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培训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十项)
动态模拟场地驾驶和场内道路驾驶的方法
在科目一合格后,按排科目二(平台十项)训练.申请科目二考试最短不少于10天.
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3、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二)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1桩考、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3侧方停车、4通过单边桥、5曲线行驶、6直角转弯、7限速通过限宽门、8通过连续障碍、9百米加减挡、10起伏路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项。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
一.穿桩
在科目一合格后,安排科目二(平台十项)训练.开班20天后,申请科目二考试.
穿桩:
(一).考试方法:
科目二采用被考人单独驾驶的方法。
(二).考试内容:
在设有障碍的场地驾驶车辆的能力。
(三).车辆要求:
1.大型客车:车长不小于9米的大型普通载客汽车;
2.牵引车:车长不小于12米的半挂汽车列车;
3.城市公交车:车长不小于9米的大型普通载客汽车;
4.中型客车:车长不小于5.8米的中型普通载客汽车;
5.大型货车:车长不小于9米,轴距不小于5米的重型普通载货汽车;
6.小型汽车: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轿车;
7.小型自动挡汽车:车长不小于5米的轻型自动挡普通载货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普通载客汽车,或者车长不小于4米的自动挡轿车;
8.普通三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侧三轮摩托车;
9.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少有四个速度挡位的普通二轮摩托车。
考试车应当设置明显的考试用车标志,除三轮汽车和摩托车外的考试车应当安装供考试员使用的副制动踏板和后视镜装置。
其他考试用车的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四).场地要求:
1、有满足场内道路驾驶考试所需的设施及相应的标志、标线;
2、桩考场内地面平坦,坡度小于1%,附着系数大于0.40;
3、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的桩考应当使用计算机自动监控系统。
(五).考试合格标准:
未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
2、碰擦桩杆;
3、车身出线;
4、移库不入;
5、中途停车两次;
6、熄火;
7、脚触地(两轮车)。
(六).桩考具体驾驶操作要求:
1. 从起点倒车入乙库停止,再二进二退移位到甲库停正, 前进穿过乙库至路上,倒车入甲库底停正,再出库 返回至起点。
2. 按规定的路线和顺序行驶;
3. 车辆起步要平稳,中途不能停车或熄火;
4. 车辆进、退途中,不能使用离合器半联动;
5. 行驶时头、手不能伸出车身外或打开车门探视;
6. 每次起步或停车后,车辆都不能溜动。停车后也
不能原地转动方向盘;
7. 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
(七).尺寸:
1、桩长为2倍的车长。前驱动车,加50厘米。
2、桩宽:大型车为车宽加70厘米;小型车为车宽加60厘米;
3、路宽为车长加一点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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