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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车市引发保险新问题 车险搭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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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28日09:28
来源:杭州网-都市快报

  昨天,杭州市民赵小姐向杭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某4S店卖车强搭卖保险。近两个月来,12315接到类似汽车保险投诉20多起。

  赵小姐说,她在该4S店准备签署购车合同时,销售人员跑过来对她说,车子的保险也一并在店里办好算了。

赵小姐说,她有朋友在保险公司,打算自己去办保险,见赵小姐不肯让步,销售员叫来了经理,经理态度很坚决:“不在我们这里办保险,这售车合同没办法签……”

  赵小姐说,她后来打电话联系了其他几家4S店,都被告知需要购买4S店指定保险公司的保险,否则不卖车,“这几家4S店的销售员都说指定的保险公司保费价格并不高,可后来对比了其他几家保险公司保费发现,两者差距大约有200元-300元。”

  虽然现在不是所有经销商都要求消费者一定要由其代办保险业务,但大部分汽车经销商会要求消费者在买车的同时购买车。据了解,经销商要求车主至少第一年要在4S店购买车,理由是理赔方便,次年消费者可选择由其继续代办或自行办理。

  什么原因导致4S店出现汽车与保险捆绑销售的情况呢?一位专做汽车保险的人士说,主要是利益驱动,各品牌的4S店和各大保险公司都有联系,他们是保险公司的代理商。每家保险公司给4S店的折扣为10%-15%。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盗抢险这四个基本险按原价销售的话,一份大概4000元的保险费,4S店能得到400元-600元的返利。

  一家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也表示,多家保险公司与该4S店有协议,出险后就不会出现维修差价的问题;而如果没有协议,出险后,汽车到4S店维修后,其维修价格与保险公司核定的赔偿价格肯定有价差,因为保险公司核定的配件价格,根据杭州汽配市场的价格来定,与4S店的配件价格相差很大。

  浙江省消保委一位人士说,“紧俏车型加价搭售”其实是汽车消费行业的潜规则,加价提车、买车搭保险、买车搭装潢等经营策略,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杭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胡主任表示,如果确实有赵小姐反映的这种情况,那就是明显的“搭售”行为,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处罚是很严厉的。消费者碰到商家“搭售”行为,可以马上拨打12315投诉电话,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即时处理。

  

(责任编辑: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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