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接近腾中收购悍马交易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收购事宜将在本周六,也就是2月27日见分晓,各种迹象表明目前这家中国四川的工程机械制造商,最终很难实现并购交易。
与悍马的交易在去年6月被公布后,腾中重工与美国通用于当年10月10日达成了协议。
针对交易达成的困难,上述人士表示,主要是在审批方面未能通过。
按照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规定,超过1亿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应先报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初审,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商务部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腾中收购悍马的交易金额,此前报道在1.5亿美元,符合申报的标准。
而从上述流程来看,如此漫长的审批过程,原因应该出在商务部未予受理上。而按照办法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仅有一种,即“企业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不如实填报申请表”。
“商务部从管辖范围来看,不会因对境外投资的可行性方面的问题来决定是否核准,这是企业自己决定的。”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对本报表示,“一般是投资与外交关系、国家安全、国际公约等问题相关时,才会出现不核准的情况。”
而作为海外并购的另一审批部门——国家发改委,此前曾颁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国内企业海外并购或竞标必须在有实质性进展前向发改委提交项目信息。
即境外收购项目在对外签署约束性协议、提出约束性报价及向对方国家审查部门提出申请之前,对外正式投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说明项目投资背景、收购或竞标目标等情况。是否符合国内产业政策将被作为审查的主要内容。
悍马在国内一直以油老虎的形象示人,此番审批遇阻,与国内提倡绿色环保的大舆论环境有关。
不过,王志乐仍表示,“企业家拿真金白银去投资,肯定有自己的目标和思考。如果成功,对后来者是一个经验;失败了,对自身对其他企业也是一个教训,舆论应该给企业家更多的决策空间,而不是在企业并购还没完成时妄加评论。”
如收购悍马采取第二种方案,由境外公司收购悍马,并以原有流通渠道进入中国内地,对于投资人索朗多吉来说,将悍马生产转入国内的愿景将不可能实现。
而作为海外曲线收购的步骤之一,位于深圳的新君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开始发售“新君安悍马基金”,该基金是今年1月6日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一个开放式的独立组合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私募基金的股本为500万股,每股面值0.01美元。其投资目标为,寻求总部或者营运中心位于大中华地区和美国的相关行业或者地区的高成长性企业。
值得注意到是,作为基金的主要管理者卢圣喜,其拥有双重身份,一重为新君安金融有限公司总裁,而另一重为中国腾中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卢圣喜拥有汽车行业背景。
该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也有明确规定,“强大的国际品牌的成本领先者及优胜者;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及有商业运营独家许可证;差异化的技术及产品。”甚至还包括了“强调绿色科技及环保概念”。而在退出路径上,“该基金旨在通过上市、战略销售或其他结构性投资的方案退出这些投资,目标定在每次投资期为3至5年、每年达到可观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