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在国务院新闻中心全国汽车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联合召开了自驾游基地建设及服务规范标准制定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宣读了“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建设及服务规范”标准立项文件。
汽车自驾游基地建设及服务规范标准的立项(标准编号:CAS 189-2010)是为了促进汽车自驾游基地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构建新型的汽车自驾游服务体系,规范自驾游基地的经营行为。标准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各种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的景区、景点等单位。汽车自驾游基地是指能够开展自驾车旅游的经营活动,具有为自驾车旅游提供完善的服务、能够有效的保障自驾游活动顺利进行等功能,能提供相应的观光服务设施的独立经营实体,包括旅游景区与景点、各种风景名胜古迹、综合性观光园区、各种主题公园、博物馆、观光采摘农业园区、度假村、休闲度假营地等涉及汽车自驾游的各种类型。
标准内容涉及:
第一条 自驾游基地设置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自驾游基地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 自驾游基地及周边道路安全要求
第四条 自驾游基地的接待设施及接待服务
第五条 自驾游基地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六条 自驾游基地接待条件
第七条 自驾游基地的房车露营营地
第八条 自驾游基地周边必须具有的服务设施
第九条 自驾游基地周边环境
第十条 自驾游基地经营及服务规范
第十一条自驾游基地的安全管理
通过制定并深入贯彻执行标准,使汽车自驾游基地在经营过程中更加严格地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平等竞争的汽车自驾游市场,最终形成良好的汽车自驾游市场环境。
全国汽车服务高科技产业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陈东升发言
通过对汽车自驾游基地的规范与管理,为汽车自驾游车主创造安心的自驾游环境,安全的自驾游过程,放心的自驾游消费,舒心的自驾游服务。
通过标准,促进汽车自驾游基地的建设,加强汽车自驾游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汽车自驾游基地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充分满足广大汽车自驾游爱好者的需求,确保自驾车旅游者安全,实现汽车自驾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