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省开始实施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相关细则。9月15日,山西保监局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车险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车险理赔环节风险,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代领保险赔款
细则对规范代领保险赔款环节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要求,比如:各保险公司规范与“直赔”修理单位的合作。同时,保险公司应与资质良好的修理单位签订“直赔”协议;明确“直赔”修理单位的资格条件、日常管理及检查监督,“直赔”单位名录要定期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要求各公司制作统一的“代领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授权书”,并对授权书内容作出具体要求,不允许仅以“办理保险理赔事宜”等模糊概念替代授权内容等。
赔款金要打到指定账户
对于被保险人为单位、赔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或被保险人为个人、赔款金额超过2000元的,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或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上。
对于签订“直赔”协议的修理单位,不论金额大小,均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严格将保险赔款划入以承修事故车辆的修理单位为户名的银行账户。同时,要落实反洗钱相关规定,核对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留存其复印件或影印件。
限定时间对车险理赔客户回访
在车险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要对每一位客户进行理赔服务回访。对于一个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或赔付金额较大的,要对被保险人进行当面回访,内容包括客户对理赔服务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并对出险情况、赔款金额进行一一核实,相关回访录音和书面记录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与此同时,我省保险行业协会还将建立车险信息平台,实现车险承保、理赔信息统一查询功能;逐步建立车险理赔人员和事故车修理单位资格标准和“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