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盛传多时的新兴能源振兴规划,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已经形成比较完善和成熟的规划稿,正按照有关程序,准备上报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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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昨天在北京召开能源经济形势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江冰作上述表示。
该规划的名称已经正式确定为《新兴能源产业振兴规划》,而不是此前市场传闻的“新能源振兴规划”。
据江冰介绍,规划名称由“新能源”改为“新兴能源”,是因为规划不仅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还包括传统能源的升级变革,比如洁净煤、智能电网、车用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等的具体实施路径、发展规模以及重大政策举措等的部署规划。
国家能源局官员并未透露该规划的具体出台时间,但表示,该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年至2020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司长周喜安则在会上表示,下半年国际能源形势有望保持谨慎乐观,国内宏观经济将保持平稳上行,我国能源供需形势趋于稳定,走势可能趋缓。
关于中国“十二五”能源规划的制订,江冰表示将重点围绕实现中央提出的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和碳减排“两个目标”展开,即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他说,“十二五”期间是落实上述“两个目标”的关键时期。重点任务是:提高传统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规模;加快推进水电和核电的开发建设,积极做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统筹规划重点能源基地和跨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国家能源局预计,到2015年,我国常规水电达到2.5亿千瓦、核电3900万千瓦,其他非水能可再生能源也将达到1.1亿吨标煤左右。
为了达到上述“两个目标”,江冰透露,到2020年,中国必须完成核电7500万千瓦装机容量、水电3亿千瓦装机容量,其他非化石能源累计利用规模达到2.4亿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