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在此基础上,在一段时期内,合理调控单位和个人年度小客车增长速度。
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在讨论或者出台了有关治理交通拥堵措施,包括收取交通拥挤费、拍卖车牌、上调停车费、实行按尾号或单双号限行等,但是这些城市决策部门都忽视了通过治理公车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固然应该响应号召尽可能减少私车使用,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汽车进入家庭已是难以阻挡的趋势。而实行改革开放与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提高民众包括出行质量在内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民众包括出行在内的民生福祉。所以,相比于单纯控制私车数量增长与使用,像北京市这样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乃至在此基础上压缩公车保有数量,才能更好地兼顾治理交通拥堵与满足民众改善出行质量的愿望,既能起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之效,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民众出行质量提高与民生福祉水平提升。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像北京市这样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乃至在此基础上压缩公车保有数量,也是政府在治理交通拥堵问题上发挥示范与带头作用的需要。既然政府号召市民尽量减少私车使用,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那么自己首先就应采取压缩公车数量与减少公车使用的举措。而如果政府一方面向私家车收取交通拥堵费,限制车辆上牌,上调停车费,实行按尾号或单双号限行,另一方面公车数量又不断增加,号召民众减少私车使用自然也就难以发挥作用。反之,政府在号召市民减少私车使用的举措时,能够通过控制公车数量增长与减少公车使用等举措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相关号召与举措无疑将能得到市民更大程度上的支持与配合。
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期盼在治理交通拥堵问题上,能有更多的地方像北京市这样将控制公车数量增长作为治理交通拥堵问题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政府多从自身做起,在治理交通拥堵问题上发挥带头与示范作用。如此才能更为有效地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在治理交通拥堵问题的同时兼顾民生福祉,并进一步促进勤俭节约与廉政建设,树立与打造责任政府、民生政府与廉洁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