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 (记者 郑书成)即日起,我省正式启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工作。被列入2010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达到要求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将获得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
申报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正式开业3年以上,并已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设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二手车交易大厅,能够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具备查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和办理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手续等服务功能;年交易量不少于3000台;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改造所需的配套资金;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按时上报二手车交易、价格等信息统计报表。
据悉,确定为2010年山西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应当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并符合相关要求。省商务厅会同财政厅将根据情况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全部合格的,给予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