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处长宋先茂29日在中国进口汽车企业战略发展高层峰会上发言时表示,修订进口汽车品牌管理实施办法应遵循4个原则。
据介绍,2004年,进口汽车管理办法开始实施,随着实施的深入进行,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使消费者的部分利益受到损害。
宋先茂说,办法修订要遵循4个原则。第一是营造充分的竞争环境。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在修订后的办法中,明确反对国外厂商垄断货源。
第二,调整总经销商和经销商的权利。对一些突出问题增加约束性条款,还应要求汽车厂家提高首次授权经营期限,合理布局品牌汽车的销售网点以及服务网点,制订并推广授权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以保障经销商的基本权益。
第三,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修订后的办法中加大对总经销商、经销商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政府部门要监管和监督,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是规范汽车秩序、构建和谐关系的重要力量,利于促进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