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综合工况油耗必须公示
综合工况第一次被提及
还在为买新车后对实际油耗与厂商标注数值差距过大不满吗?明年车主的这些担心可能会成为多余。上周,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对外公布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能够燃烧汽油或者柴油的乘用车与轻型商用车,都必须在车身上贴有《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
记者在工信部随《规定》配发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备案信息”单上看到,车辆型号、发动机种类、整车整备质量、轮胎规格、驱动形式等与车辆本身相关的基本信息都必须备案。此外,车辆改善燃油经济性而采用的新技术也在信息备案一栏标明。最重要的是,车辆在“市区、市郊、综合”三种工况下的燃油消耗以及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须备案,这是综合工况下车用燃油消耗量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被提及,而也将是其第一次被正式应用在汽车销售和制造领域之中。
据了解,被标注的燃油消耗量将采用模拟试验工况得出,工况分市区、市郊两部分,分别模拟车辆在城市市区道路和市区以外其它典型道路条件下的行驶状态,通过测量车辆在上述道路模拟循环下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量,计算得出市区、市郊和综合燃料消耗量。
该《规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在中国市场销售,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的车辆,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进口车也被包括在内。
油耗被标注还应视为参考
是否商品车像白色家电一样贴上燃油消耗标识就可以完全根据油耗量判别车辆的好坏了?专家认为,即便综合工况下的油耗水平被标注,仍然只能作为买车时的参考值,而不能作为评判的工具。
在以往的汽车制造和销售领域,理想工况下(60公里/小时、90公里/小时)的燃油消耗量是普遍应用的,消费者和车主经常会在4S店的销售代表处得到2.4升排量车型油耗只有6.6升/百公里的该品牌车资料。
“理想工况下燃油消耗值的标注在全球市场都是普遍的,也是比较科学的。”记者在采访一位资深销售员时得到这样的答案,“每辆车卖出去之后,使用路况不一样,保养程度也不同,驾驶习惯更是千差万别,所以同排量车有时候每百公里燃油消耗能够差3升至4升。整车厂只能以台架试验和理想状态下的实验数据作为燃油消耗标识,这种数值也是科学可信的,说明不同车辆在同样理想工况下的理想状态,其实是有参考价值的。”
“新的《规定》只不过是在车辆上多增加了综合工况下的燃油消耗,其实也属于理想状态。例如2.4升本田雅阁的综合工况如果测定出是11升/百公里,实际使用有可能才跑到9.6升/百公里,也有可能跑到13升/百公里。油耗要看具体驾驶情况,实际使用没准,就是做个参考罢了,对实际买车影响不大。”广汽本田立水桥4S店销售经理告诉记者。
年高油耗车企将被收重税
而就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管理规定》发布之前,工信部还推出了《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标准草案,该草案主要内容是:对达到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纳税人执行标准的纳税税率;对优于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按等级调减纳税税率;对低于国家标准的汽车产品,按等级提高纳税税率。另一方面,将建立与车辆燃料经济性能挂钩的惩罚性特别目的税:对不达标车辆给予惩罚性的税收,在缴纳了相应的罚款后准予生产和进口以及上牌和注册使用。这就意味着,今后产品油耗大的汽车企业将遭遇到税务的重点关照。
工信部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这种目的税,是为了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很好地解决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与市场需求之间一些难以协调的矛盾。”
专家表示:从生产环节上看,该政策的意义在于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含量;从流通环节上看,国家鼓励进口车领域中,应该进口与国际同步的、节油率高的汽车产品;从销售上说,则是鼓励小排量车。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也认为:“这项政策的出台,其实是为了促进明年汽车市场消费服务。明年可能不再像今年这样直接减免购置税,而是会有奖有罚,符合或低于国家油耗标准的企业,政府将从税收上给予优惠,不符合的则会课以重税。” 晨报记者 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