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鹤)昨日,记者从广州交警得知,6月28日凌晨在黄埔区石化路酒后驾车撞死无牌电动车司机的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某,日前已被公安部门批准取保候审。
6月28日凌晨2时30分,范某驾驶一辆号牌为粤AG555Y号小客车途经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驶时,与前方由曾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后部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经测定,范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8.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广州警方也指出,在处理这宗交通事故过程中,黄埔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已决定对其停止执行职务,正在接受调查。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7月1日,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依法拘留,随后开除公职。7月15日,经市检察院批准,对其依法逮捕。7月22日,范某家属向公安机关为范某申请取保候审。8月7日,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51条规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广州警方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将继续对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