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13日讯自10月15日0时起至10月28日24时,山东省公安厅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开、闭幕式期间,即10月15日0时至10月16日24时和10月27日12时至10月28日24时,禁止外省、市、区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山东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禁止本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行驶。
赛事举办期间,即10月17日0时至10月27日12时,严禁外省、市、区和本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十一运会比赛场馆周边5公里范围内以及各地公安机关划定的禁行时间、路线,严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