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交宣 记者 龚锐)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相关要求,交管部门严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将延续至今年年底结束。为深入强化、持久防控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前晚8时起至昨日凌晨,全市交警出动警力6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13次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43起,8名醉酒驾驶的违法司机被依法处以了罚款、记分和行政拘留的顶格处罚。
交警提醒:为保护广大市民朋友的出行安全,成都交警将一如既往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处罚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平安。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专项行动查处的醉酒驾驶人员:
1、杨某某,车牌号川Q6964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李某某,车牌号川AZW50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张某某,车牌号川A44W3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4、陈某某,未登记注册新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刘某某,车牌号川A8H268,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6、王某某,车牌号川A68G44,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7、赵某某,车牌号川AVP33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8、李某某,车牌号川AZ501F,醉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