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自2009 年6月23日起正式实施回购部分B 股方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中相关规定,将截止2010年1 月末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0年1月份由于公司B股价格高于回购最高限价3.66港元/股(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2008年度现金分红,相应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当月未实施B股回购。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