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面临机遇和挑战,厦门市科技工作将继续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主导战略,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创新机制、创新环境等方面下工夫、求突破,努力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一、努力建设国内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光电、软件、生物与新医药、科学仪器仪表、新材料、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器、太阳能光伏、工业设计与创意和射频识别等新兴科技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做好国家“十城万盏”LED试点城市和“金太阳示范工程”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在全国具有引领作用的视听通讯、钨材料、软件、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器五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光电显示产业集群。
二、积极打造海峡西岸区域性研发中心。发挥厦门的环境、人才和产业发展优势,重点推动建设中国科学院厦门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集成设计公共服务平台、车辆与工程机械技术研发中心、国家(厦门)机动车污染控制中心、厦门工业设计中心、医疗科技公共研发平台、厦门食品科技企业孵化器、厦门新兴产业育成中心暨科学仪器孵化园、海洋药源研发平台等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服务化、开放式的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央企、民企、国家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大学等在厦设立研发机构,为科技研发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深化创新型企业示范和试点工作,建设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航空工业、生物与新医药等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完善企业创新创业的科技投融资机制和平台。整合资源组建国有科技投资集团和科技创业风险公司,加快组建厦门市科技银行,建立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对企业创新和发展的支持。争取成为首批新三板扩容试点高新园区。建立和完善技术经纪服务体系,支持技术经纪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积极开展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四、全面拓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进一步整合全市对台科技交流合作优质资源,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资源和政策,大力推进“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为承接台湾科技创新成果转移提供孵化、育成、产业化平台。深入开展面向中国科学院系统的院地科技合作、面向全国重点理工科大学的市校科技合作,切实发挥好中国科学院在厦设立的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科院厦门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的桥梁作用,承接和转化中科院系统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产业项目。
五、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制定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和厦门建设海西自主创新型城市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推动出台有利于产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府采购、产业引导等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出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措施和办法;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为企业培养创新型人才;继续深入开展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活动。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六、提升社会领域和谐发展水平。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注重台湾优良种苗的引进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的研发及推广应用,积极培育水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发展深海研究、海洋工程以及海洋产品的研发和海洋技术产业化,推动建设海洋生物技术产业化中试研发平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防震减灾等领域,扶持一批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