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参评条件
1、综合奖
(1)百强文明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驾驶培训机构;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认可的独立法人企业;
开展驾驶培训业务2年以上;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2009年资格审核;
年培训合格学员数量在1000人以上。
(2)十大品牌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驾驶培训机构;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认可的独立法人企业;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2009年资格审核;
开展驾驶培训业务3年以上;
具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一类驾校资质;
年培训合格学员数量在10000人以上。
(3)十大人物
经营驾校属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驾驶培训机构;
经营驾校属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认可的独立法人企业;
经营驾校通过政府主管部门2009年资格审核;
经营驾校开展驾驶培训业务3年以上;
经营驾校具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一类驾校资质;
经营驾校年培训合格学员数量在10000人以上;
本人在驾培领域从事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
对驾校发展及当地驾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单项奖
(1)科技教学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驾驶培训机构;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认可的独立法人企业;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2009年资格审核;
开展驾驶培训业务1年以上;
具备交通部T433标准所要求的常规科技教学手段;
具备理论教学多媒体课件及多媒体教室条件;
教学内容及教学环节体现绿色节能理念;
年培训合格学员数量在1000人以上。
(2)学车环境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驾驶培训机构;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认可的独立法人企业;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2009年资格审核;
开展驾驶培训业务1年以上;
具备交通部T433标准所要求的场地、车辆、教学设备等条件;
具备学员学车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应生活设施条件;
年培训合格学员数量在1000人以上。
(3)全程服务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驾驶培训机构;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认可的独立法人企业;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2009年资格审核;
开展驾驶培训业务2年以上;
具备管理规范的驾校招生网点至少5个以上;
拥有内容全面、更新及时的驾校网站;
拥有对外公示的稳定的电话咨询系统;
拥有一套完整的学员报名、培训、考试服务流程;
年培训合格学员数量在2000人以上。
(4)学员满意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驾驶培训机构;
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认可的独立法人企业;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2009年资格审核;
开展驾驶培训业务3年以上;
具备良好的信息发布系统、电话咨询系统;
拥有一套完整的受理学员投诉及处置的管理机制;
年培训合格学员数量在5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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