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就欧盟对我铝车轮反倾销案再次向媒体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告诫中国汽车企业,未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将成为中国汽车企业的经常性工作,中国车企应学会在遵循WTO规则的前提下积极应对,以切实维护我国汽车行业利益。
铝车轮反倾销案引非议
上个月,欧委会公布了对我国铝车轮反倾销初裁结果,对我国所有出口到欧盟的铝合金车轮统一征收20.6%的反倾销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得到消息后,站在整个汽车行业的角度第一时间表态,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并对欧盟的初裁结果表示坚决反对。
中汽协副秘书长师建华日前对记者说,针对欧委会对我国铝车轮的反倾销初裁结果,我们认为是做出了不公正的裁决,对此我们深表遗憾。作为中国汽车行业的合法代表,中汽协将保留到WTO贸易争端机制申诉的权利,并希望欧委会能够充分考虑我方的意见,从中欧汽车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对未来长远考虑的整体利益出发,及时矫正初裁的错误决定,为今后双方在汽车产业的继续深入合作提供公平、公正的贸易环境。
据中国海关统计,中国对欧出口的铝合金车轮占欧盟市场份额不足8%,同时我国企业以高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向欧盟出口铝车轮,本质上并没有构成倾销,也并未对欧产业造成损害。
相反,中国作为一个向世界开放的国家,为欧洲汽车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也为中欧企业间的合作提供了很好的空间。多年来,中欧汽车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欧洲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中国汽车企业的发展。在此次金融危机后的复苏中,中国汽车市场的繁荣也给欧洲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中国汽车销量的增加也大大增加了来自欧洲汽车电子产品零部件的进口,为欧洲汽车行业在金融危机后的复苏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支持。因此,应该珍惜中欧汽车业界间的良好合作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欧委会仍然坚持对中国出口的铝合金车轮统一加收20.6%的反倾销税,这将严重伤害中国汽车从业者的感情,转变了我国汽车行业管理者、从业者、消费者对欧洲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的印象,最终必将影响欧盟企业在中国的发展。
另外,欧委会的调查行为,也给中国企业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师建华说,欧盟一直没有承认中国市场经济的国家地位,也不认可中国国内铝合金车轮的市场价格。来自欧委会的现场调查核实人员态度蛮横,对国有企业存在主观偏见,完全无视已经高度市场化的中国铝车轮行业,主观认为国内铝车轮的价格是被操纵的。以如此严重的先入为主的偏见开展核查,很难得出公正的结论和意见。
应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
师建华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从大到强的转变,无论整车企业还是零部件企业都将面临国际化发展的问题,汽车强国的标志之一就是全球化的布局,在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零部件配套、市场销售等方面充分利用全球的最优资源,整合全球最佳资源为我所用,这就是全球化的要求,也是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
在全球原有汽车厂家格局的情况下,中国汽车企业的异军突起,必将带来全球汽车产业格局和企业利益分配的变化,这势必引起多边与多国的贸易摩擦,而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又将加重和增多这种贸易摩擦。因此,未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将成为中国汽车企业的经常性工作,相关企业应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企业战略、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产品设计和制造、市场营销体系等多方面加强管理,努力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同时,贸易救济措施是符合WTO规则的保护各方利益的常用方法,如何在遵循WTO规则的前提下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也是我们的企业应该加强的。
通过这起案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认为,我国汽车行业在今后的国际化进程中应该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在鼓励相关企业占领海外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应避免价格竞争,努力提供产品的增值服务,通过改进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树立中国产品的品牌形象来占领和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在出现贸易摩擦时,应认真仔细全面的分析原因,不只是单纯寻找和指责发起贸易摩擦的外方责任,也应该认真分析我们的出口实际情况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我们的防御能力,避免和减少同类或相似的贸易摩擦的产生。
在出现贸易摩擦时,涉案企业要以行业整体发展的大局为重,摒弃只为小团体和个别利益努力的做法,做好企业间的协作和配合工作,统一全面采集数据、集中聘请有经验的律师,认真协商应对策略,努力提高裁定的胜率。
坚持全面应诉和游说活动相结合的办法来应对贸易摩擦。应该从案件本身分析证据、据理力争,从案件本身寻找突破口,不要对游说等活动寄予过多的希望。
最后,师建华表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将一如既往地继续以行业利益为重,团结行业所有企业,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为维护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的贸易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各有关机构和应诉企业正在继续努力工作,争取能够在欧委会对此案的终裁时改变上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