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不久前公布的《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引起了汽车企业的高度关注,这份旨在规范汽车召回监管、保障汽车消费者利益的法规的部分条款引发了汽车企业的担忧。召回法规的升级正面临如何平衡社会公众利益和自主品牌汽车发展的难题。
7月2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国内18家重点整车企业(包括各大集团公司,以及一汽大众、神龙汽车、东风日产等8家合资企业)在京召开研讨会,专题讨论了《条例》草案,以收集企业意见和建议,并且反馈给质检总局。
在此之前,6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召集汽车企业也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次讨论。质检总局修订汽车召回法规缘于近半年以来频繁的汽车召回事件,尤其是今年年初丰田汽车的大规模召回。在与美国处理汽车召回的措施进行对比之后,人们感到中国的汽车召回法规对企业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不够(之前的规定中,对于企业的罚款最多是3万元),而且执行不到位。因此,强烈呼吁修改原来的召回规定。
据与会车企有关人士向搜狐汽车介绍,昨日的研讨中,汽车企业讨论的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是否过高。之前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企业故意隐瞒缺陷,或者召回措施实施不到位,国家质检总局在责令其召回同时,可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新条例规定,故意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召回产品货值金额50%的罚款。昨日参与研讨的企业大都认为罚款额度过高。
2,将乘用车、商用车以及汽车零部件区别对待,而不是“一刀切”,因为不同车型、整车和零部件的使用情况各不相同。
3,信息共享机制,新条例规定,由质检总局牵头,商务部、发改委、海关等九个部门共同监管汽车产品召回。为此,企业代表认为,这些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这样,企业就不必重复向各个部门上报有关召回的各种材料。
4,新条例过多的规定了汽车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汽车使用者(消费者)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不够。
5,汽车召回时厂家赔偿的合理的交通运输费用应该如何计算,除了赔偿交通运输费用以外,是否还要赔偿其他费用,要界定清楚。
据参与会议的人士透露,很多自主品牌企业十分担心召回新规对自主品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为,过高的处罚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毕竟比起跨国公司和合资公司来说,很多自主品牌企业的实力比较弱,可能经受不起巨额处罚的影响。
自从中国开始实施汽车召回以来,相比合资公司的召回,自主品牌的召回寥寥无几,但是自主品牌的产品质量并不比合资品牌高。因此,有一种看法认为,自主品牌极少召回是政府部门对自主品牌的一种变相保护。而从此次召回条例修订的内容来看,对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而且违法违规的成本大幅提高。
不过,也有一种意见认为,相比自主品牌的发展来说,社会公众的利益更加重要。而且从长远来看,更加严格的召回法规只会促进自主品牌企业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助理秘书长叶盛基接受搜狐汽车采访时表示,此次《条例》不会对自主品牌进行保护。此外,自主品牌企业已发展多年,产品质量和服务都有很大提升,相信企业能够承受法律要求。
据了解,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接下来还将继续组织研讨会,征求各方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