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新规升级源于丰田事件和侵权责任法
主持人:北京时间10:06分,这里是《汽车天下》,我是梁洪,谢谢大家来到我们星期三会客室。
今天我们聊的话题涉及到每一位司机朋友切身的权利和利益。大家对我们每周四的汽车江湖印象都非常的深刻,这个节目开办几年的时间解决了很多的案例,但是我们也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无奈,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由于没有客观的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有一些投诉最终是不了了之。而目前中国汽车市场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无论是在汽车的后服务市场,还是在汽车的产品质量上。
最近有一条好消息传来,相信大家已经关注到了,7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出台,新条例以2004年出台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规定 》为基础修改,草案规定国产进口商将会统一的遵循这个条例,相比旧规,新规加大了处罚的条例。这样一个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引发了众多媒体业界专家以及我们的汽车拥有者的关注,目前这个征求意见稿其正在征求意见当中,所以此刻正在听我们节目的广大听众和网友,我们也希望大家积极的建言献策,因为这样一个召回条例牵扯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大家有什么想说的话、想表达的观点、可操作的建议都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来提供您的方法。您可以在直播的过程中发送短信,移动、联通发送英文字母HD加你想说的到10621039。还可以在我们节目中通过我们的论坛发表观点。我们的合作伙伴搜狐汽车和经济观察报也在等待大家的反馈意见。我们接下来请我们节目的二位嘉宾和场内的众多专家一起来探讨这个征求意见稿。首先我们有请我们节目的两位嘉宾,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
邱宝昌:大家好。
主持人:还有搜狐汽车媒体中心采访部主任史宝华。
史宝华: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今天和大家来聚焦这样一个征求意见稿,既然是征求意见稿,肯定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不圆满的地方。先请二位说一说你们认为这个征求意见稿有哪些进步,有哪些积极的意义?
邱宝昌:我认为汽车管理的草案是车主、车厂的一个大事,从原来四部委级的管理规定上升到国务院的法规,我们看这个名称已经改变了,这个改变就意味着它的层级从部门规章上升到国务院的法规。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我认为从部门规章到法规的提升有两个因素。一个是丰田汽车的召回,另外一个因素是我们今年7月1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47条里面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我们也看到原来在丰田召回的时候,国内和国外的不一样,在程序、处罚上都不一样。因为部门规章的处罚力度很低,所以当时很多的仁人志士包括汽车车主都呼吁我们的部门规章应该要升级。我在今年4月份的一次研讨会上第一次呼吁我们的部门规章要提高层级,这样才能对违法者有所震慑。一定要罚得对违法经营者有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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