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届大赛是由中国贸易促进会汽车行业分会和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共同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汽车模特选拔活动。
第二条 本届大赛将选拔出中国首批青年职业汽车模特,树立车模行业标准;从文化的高度审视行业现状,与社会大众形成共鸣;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良好、健康的汽车文化。
第三条 首届中国青年职业车模领秀大赛面向全国青年人广泛开展。展现新时代中国青年人风采的同时,宣扬安全驾驶意识,传播健康职业素养,引导健康汽车消费文化,缔造中国真正的职业汽车模特,服务于今后全国以及国际大型汽车博览会。
第二章 须知
第一条 参赛选手应当遵守大赛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 参赛选手应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参赛公约》及其它相关规定。选手在参与比赛其间不可受除大赛组委会之外任何第三方合约(个人劳务或商业合作合约)的限制,并能保证按时参加相关活动及参赛。如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已身负第三方合约,则选手须在登记报名时向大赛组委会予以说明,组委会有权自主判定其参赛资格,并建议采取不影响比赛进行的合理解决方式。(注:该解决方式是否影响比赛以大赛组委会判定结果为准)。若参赛选手在报名时未向大赛组委会说明已签订第三方合约等重要信息,且大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发现该等状况,则有权当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第三条 凡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均进入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的总决赛培训营,围绕汽车基础知识、模特形体、服饰妆容搭配、演艺技能等专业内容的集中培训,极致选手专业能力。
第四条 大赛主办方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及参赛相关肖像、表演及活动拥有永久使用权和制作权(含平面、影视及影视剧);主办方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拥有完全著作权,可以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进行保存、使用、发表、发布,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上述保存、使用、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期间为限。
第五条 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未经大赛主办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以下列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1、 私自接受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媒体记者采访有关大赛的任何内容;
2、在任何媒体平台刊登、播放任何非大赛组委会安排形式的图片、音像、文字资料;
3、与组委会以外的第三方签定劳务合约或参加商业性活动;
4、未在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日期前抵达指定地点参与赛事,或未保证停留至该赛事活动结束。
第六条 选手在参赛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选手个人不得在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负面媒体报道(含图片及视频资料)中出现,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如因违反大赛规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应当爱护公物以及比赛现场设备,如因其个人原因导致相关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参赛期间,选手应无条件、义务性参与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公益宣传或相关推广活动。
第九条 大赛评审委员由行业专业人士代表组成,总决赛赛事由公证机构监督,所有参赛选手须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尊重评委。
第十条 活动期间产生的个人食宿及交通费用均须自理。
第十一条 参赛选手如对大赛组委会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下发处罚通知之日起4日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异议,大赛组委会将作出最终决断。
第十二条 所有参赛选手须在认真阅读和完全接受上述章程条款后,方可进行大赛报名,并在《参赛公约》上签字确认同意履行其选手义务及服从大赛一切赛事和活动安排。
中国青年职业车模领秀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