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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称新机制年内出台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2010年11月03日11:12
来源:新京报 作者:综合报道

  成品油定价机制如何改革

  “22个工作日+4%”屡遭质疑,缩短周期成共识;发改委称新机制年内力争出台,会更加透明

  作为一项公共资源产品,成品油的价格及定价机制一直备受关注。上周,国家发展改革委再度调整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

同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成品油新的定价机制力争年内出台。

  从多年前的曾与国际成品油价格挂钩到2008年底正式推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国基本确立了“国内成品油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的原则。

  2009年5月8日,发改委正式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定价机制的核心: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 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新机制颁布实施近2年来,国内成品油价格共经历了12次调整,其中有7次上调,5次下调。调整间隔的时间多则近半年,少则两三个月。

  国际油价的变动并无规律可循,不仅受到供需基本面影响,国际地缘政治因素以及全球经济走势和前景都会影响油价走势。目前的机制设定的条件是“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变化率达4%”,满足这一条件的时间较长。

  当国际油价快速上涨一段时间后,由于未满足调价条件,企业抱怨政府调价不及时,致使企业亏损。而当国际油价快速下跌时,也会因调价条件不满足,致使公众认为政府下调价格不积极。

  在“22个工作日+4%”的调价条件屡遭质疑的同时,也让国内市场在每次调价预期来临前都会出现囤积和套利情况,在部分地区甚至造成供应紧张。

  10月26日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再度上调。发改委价格司官员也认为目前定价机制容易造成市场囤积,年内将争取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缩短目前的调价周期,并表示未来定价机制的改革方向是更加透明。

  此次调价,发改委价格司的官员也对记者表示,希望未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实现常态化,不要每次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面对目前国内原油供应50%以上依赖海外进口、国内成品油市场基本由两大石油公司垄断的基本国情,未来定价机制完善的空间究竟有多大?炼油成本是否要公开、如何公开?国内市场供需情况如何兼顾?成品油市场垄断问题如何解决?

  面对这些问题,在新的定价机制出台之前,本报记者采访了领域内不同背景的专家,对此进行剖析,并提出他们理想中的定价机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

  短期内不具备市场定价条件

  ■ 圆桌

  走回政府定价是倒退

  新京报: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有哪些优缺点?

  林伯强:与以往的定价机制相比,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提出了“国际油价22个工作日移动变化率达4%的”国内油价就可调整的条件,提高了政府在石油定价方面决策的透明度,实行以来,总体成效明显。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与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相比存在的明显滞后性,也使得与国际油价接轨的初衷大打折扣。老百姓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当国际油价下跌一段时间后,国内的油价未能及时下跌,因为可能到了22天,这个下调4%的条件又不具备了。像这次调整距离上次就近5个月的时间。

  新京报:发改委提出完善定价机制的一个目标是要减少投机空间,同时又提出未来的方向是要更透明,怎样可以做到更透明,更透明之后会更容易形成投机吗?

  林伯强:目前定价机制的滞后性,确实会引起投机套利问题。对于目前石油定价机制中调价的滞后性所引起的投机套利问题,从表面上看,减少投机无外乎三种解决方案:一是对定价机制进行模糊处理,二是加强对投机的监管,三是缩短调价周期和减小调价幅度。

  石油企业也曾提出过模糊定价方法,而如果进行模糊处理,要多模糊,由谁来模糊,这本身又是一个问题。如果完全由政府来模糊,其结果仍可能是政府定价。可见,完全进行模糊处理的最终结果,只会走回政府定价的老路,以一种倒退的方式来解决投机问题,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而且,商业投机本身是客观存在的,有市场经济就有投机。

  其次,对于加强投机行为监管的方案,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操作非常困难。包括如何确定囤积的油品数量,由谁监管,如何降低监管成本,都是不容易解决的问题。

  与以上两种方案比较,缩短成品油调价的周期和减少每次调整的幅度,让价格机制更为透明,不失为一个减少投机行为的有效手段。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现行的机制也是长时间多方讨论的结果,短期内大作调整并不太现实。从可行性来看,调整调价期和幅度相对而言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由企业定价尚不可行

  新京报:具体该如何操作?

  林伯强:首先,可以适当降低4%的幅度,比如考虑降至3%,让市场更为灵敏地反映国际油价和国内油价的变动趋势;其次,可以缩短调价周期,将原来的22天缩短至14天左右。这种调整可以减少油价传导过程中的时滞效应,使国内油价更加及时地反映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消费结构等方面的变化。对于政府来说,可以减少投机和避免公众的不满,也有利于向市场定价过渡;对于企业来说,可以使国内油价跟国际油价更加贴近,得到更真实的价格信息;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使得价格机制更为真实,而调价频率的增加会让大家对于调价更加习惯,不再过于关注和期待。

  现在也有一种意见是将周期缩短为10天或者一周,同时把定价权直接下放给企业。这种做法我认为目前国内的条件还不成熟,一方面国内石油公司仍处于两大石油公司垄断的局面,另一方面凡是由企业自己调价的,如果还没有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其成本问题就需要公开。目前国内做到这一步还比较难。

  新京报:有的人提出今后定价机制的改革要参考国内供需情况,例如可以参考日本的方法。

  林伯强:其实现在定价机制确定的价格已是最高零售价,其目的即是鼓励市场竞争,成品油市场价格高居不下问题来自于市场的垄断,这并不是定价机制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下一步市场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在一些城市的局部地区、国营、民营和外资油企聚集的地区,油价早已不是政府指导的最高零售价。目前国内建立完善的期货交易市场,还需要较长的时间,短期内缩短调价周期和幅度最具操作性。

  炼油成本需要公开

  新京报:形成新的定价机制是否要公开炼油成本问题?

  林伯强:这个恐怕还是要公开的,因为目前毕竟国内的原油还有一半是自己供应的,进口只占一半。国内的石油资源开采主要还是三家石油公司垄断的,因此有必要把炼油成本问题公开。

  新京报:今后油价调整是不是还要考虑汇率问题?

  林伯强:是的,国际油价是以美元来计价的,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导致了国内企业进口原油成本降低,但同时美元贬值也导致了国际油价升高了,这两方面又会相互抵消。发改委也说定价机制中本身就考虑了汇率变化问题,这次国内油价的调整,发改委就表示他们取了一段时期内汇率的平均值。这个问题不大,是个技术性的问题。

  新京报:有人认为,目前的定价机制保障了石油企业的炼油成本,你怎么看?

  林伯强:这个看法不完全对,当国际油价比较温和的时候,比如在七八十美元的时候,是这样的。但当国际油价过高的时候,如国际油价超过120美元时,按照现在的机制,国内的油价是不调整的,石油公司还是要承担炼油亏损。

  易贸资讯成品油资深分析师廖凯舜:

  缩短调价周期并非透明关键

  油价调整需更透明

  新京报: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有哪些缺陷?

  廖凯舜:现行的定价机制仍存在两个弊端,一是跟国内供需脱节,二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完全以国际原油价格作为参考,并顾及石油企业的合理利润,不利于企业指高竞争力。

  与国内供需脱节主要是指,目前我国零售价调整的依据完全按国际三地(据透露,三地是指布伦特、迪拜、辛塔)原油价格变动调整,未能反映国内的供需状况。有的时候虽然国际油价持续一段时间都在高位,甚至达到国内油价上调的条件,但是国内的需求并不是很旺盛,这时候国内油价是否要上调就成为问题。

  另外,在发改委制定的现行定价公式中所含的固定加工成本和利润率不合理,再加上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利润,石油央企在成品油产业链上很容易获得巨额利润。虽说三大石油公司也是追逐利润的上市企业,但同时更多的是体现代表民众利益的国企,其拥有的利润越高,对下游的消费挤压也越重。而且这样的固定成本和利润率的设定对石油企业改进流程,优化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缺乏促进作用,相反起到“吃大锅饭”的影响。

  此外,目前发改委表示国内油价调整将根据国内情况进行适当调控,但调控的依据和参考系还不够公开透明,使政策执行者及消费者无所适从。

  新京报:说到定价机制不透明,发改委最近也提出要逐步完善定价机制,总的目标是使其更透明、更市场化,对此你怎么看?

  廖凯舜:目前来说,缩短调价周期已经形成了共识。缩短调价周期,符合市场化演变,也符合两大公司和消费者预期的政策出台。据了解,石油公司也给发改委提出建议,希望未来成品油调价周期由一个月左右缩短至10天。目前来看这个办法也是可行的,在很多地区,国内油价的调整都是实时根据国际油价适时调整的,台湾的油价也是一周一调。此外三地原油变化率也可以由原来的4%调整为3%,这样可以更加灵敏快速地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

  但缩短定价调价周期并不是使定价机制更加透明的关键,只能使得国内油价的变动更能贴近市场,在反映国际油价变化和成本上更加迅速、灵敏。

  炼油成本是透明关键

  新京报:让定价机制更透明的关键是什么?

  廖凯舜:定价机制的透明,关键是石油公司的炼油成本以及合理的利润究竟是多少。尽管每次上调油价时,发改委都说对上涨幅度进行了相应的控制,但是在没有弄清楚成本问题的状况下,没有人能搞清楚究竟控制了多少。即使石油公司自己公布成本,其成本与国际石油公司相比又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也应该让人清楚。否则石油公司在提高技术、降低成本问题上就没有动力。问题是,石油公司是否努力提高了工艺,降低了成本,与国际同业相比处于什么水平,成本是不是高于平均水平,老百姓是否要支付这样的成本。

  新京报:未来定价机制的完善是否也要考虑汇率变化因素?

  廖凯舜:实际上目前的定价机制已经考虑了汇率因素,这次(10月26日)油价的调整发改委就表示已经考虑汇率变动因素,即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因素,相应控制了油价上涨的幅度。但我们上调的幅度还是有些高。至于究竟政府是如何控制的,只有充分公开定价机制细节,大家才知道。

  定价权不能下放给企业

  新京报:有来自石油公司的建议认为,国内的成品油价格应该下放给企业,由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来自主制定,对此你怎么看?

  廖凯舜:真正的市场化定价,成品油的价格是由企业根据成本和供需来自主制定的,但是目前中国的市场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因为国内还未形成多个可竞争的市场主体。目前国内依然主要是两大石油公司主导市场,现在中海油也开始进入市场,随着中海油在惠州炼厂的投产,其油品也进入华南市场。现在我们在国内市场上可以非常清晰的看到这一点,在华南地区由于中海油的加入,竞争加剧,华南地区的成品油批发价在全国基本处于最低水平。

  现在确实是有一种声音,提出国际原油价格每桶在40-130美元之间时,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按照国家确定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调价方案。

  如果把定价权下放,最直接的受益方是三大石油公司。但不少市场业者并不赞同,认为如果下放定价权,则无疑会增加成品油市场垄断,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进的初衷背道而驰。至少在目前国内还没有形成多元市场主体情况下,底线应该是不能将定价权直接下放给企业。

  机制改进可借鉴日本经验

  新京报:你认为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完善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

  廖凯舜:如何制定一个既反映国际油价变化,又能反映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我觉得中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

  目前我国的原油超过50%依靠海外进口,而日本的原油进口依存度高达90%,但已平稳进入到了市场定价时代。日本在2008年10月后修订了沿用了18年的成品油定价方法,引进了新价格体系,一方面参考进口原油到岸价格考虑原油成本,另一方面也参考国内的东京工业品交易所成品油期货价格,同时结合国内成品油现货价格,由国内的7个主要互相竞争的油企参考这些指数自主定价,价格可实现每周变动。我国国内也可积极建立培育自身的成品油的期货价格体系,今后国内的定价体系也可以参考这些指数,以及时反映国内市场供需,并实现与国际市场的互动。当然国内还是要多培育市场主体。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

  可以试行企业自主定价

  改进机制可减少公众不满

  新京报:近期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对此你怎么看?

  周大地:定价周期确实可以缩短一些,按照现在22个工作日移动变化率要达到4%,要同时达到条件有时要经过很长时间。有时候变化率达到4%的条件比较容易,但同时要满足22天就比较困难。如果缩短定价周期,可以更及时的反映国际油价的变化。例如调价的计价周期可以缩短为2周,甚至国际油价变化率也可以相应缩小,例如由4%改成3%。这样国际油价跌了,国内的油价也能及时的跟着跌。这样公众关于国内油价“涨多跌少”的感受就要少一些。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可以减少目前公众的不满。对于企业而言也能更及时反映原油采购成本和市场变化。

  新京报:发改委提出年内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定价机制,总体的方向是更透明,防止市场投机,你认为未来的改革怎样可以做到更透明?

  周大地:我不明白所谓的更透明到底是如何更透明,现在已经很透明了。发改委公布了22个工作日国际油价的移动变化率达到4%,国内油价就可以调整。如果说更透明,那就没有了定价的过程。最后就是出来一个公式,发改委把参考的数据、定期的成本都公布一下,企业根据这个公式自行定价就可以了。如果把所有的定价公式都公开,调价的预期也会更加明确,也很难防止市场囤积。

  成本不可能完全透明

  新京报:关于成品油定价机制,外界一直有声音要求把炼油成本公开,发改委虽说每次调价都控制了涨幅,但是大家还不清楚具体依据是什么?新的机制是否应该把成本问题说清楚?

  周大地:成本透明只是相对的,不可能完全透明。在市场经济下,这个成本究竟是多少很难说的清。完全按照成本定价只是对市场经济理想模式的想法。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价格甚至是低于成本的。现在有人对于石油企业炼油成本问题有质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企业是国有企业,所以总是对其有质疑。你去买一件衣服、买一个包会去问人家的成本吗?别人会告诉你他的成本是多少吗?

  新京报:可能因为是国有企业,所以才引发了公众对其成本问题的关注。有的人认为目前的定价机制只考虑了石油公司的利润,保证其炼油稳赚不赔。未来机制要完善可以参考国内的一些价格因素,你对此怎么看?

  周大地:我们的原油已经超50%依靠海外进口。为什么要让石油公司亏损来补贴国内的低油价呢?为什么现在是政府定价,就认为这个价格一定是定高了呢?国内建立起来期货交易市场就一定可以真正反映供需情况吗?

  不担心油企价格垄断

  新京报:现在的定价机制,你认为有哪些改进的空间?

  周大地:现在的定价机制有可以改进的空间,甚至可以试一试,放开价格让企业来自主定价,政府可以通过成本监审来监管。这样政府反而可以中立了。但是这种改革付出的行政成本很高。

  新京报:如果把定价权完全下放给企业,国内成品油市场仍主要是两大石油公司,是否有可能形成价格的垄断?

  周大地:国际上的石油市场都是少数企业的寡头竞争,没有一个地方有完全充分的竞争。

  新京报:据了解,在日本市场就有7家大型石油企业。

  周大地:但是分散到各地,其实每个地区也就一到两家企业。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沿革

  ■ 链接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

  ●从2000年6月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从2001年11月起,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基准价。

  ●2008年12月,发改委公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燃油税方案同时出台。

  ●2009年5月发改委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披露具体定价规则。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部分国家成品油价机制

  【日本】 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基本上是由市场调节,随国际石油价格的变动而变化。日本政府一般不干预市场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主要由石油联盟和各大石油公司及炼油企业协商。在定价过程中,主要考虑原油价格、运输、炼制以及各项税费等因素,并参考国际成品油市场价格。石油联盟负责监督和指导价格的执行。

  【马来西亚】 政府一直对国内石油产业实施补贴,油价越高,补贴负担越重。为了保持补贴政策不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每年有大量资金被用做国内油价补贴。

  【美国】 汽油定价机制中原油占55%成本,原油价格下跌,汽油汽油价格自然下跌,这也迅速反映到各加油站的定价上。在制定具体价格时,加油站经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成本、利润、汽油的质量、周边的竞争环境、顾客的接受程度等等。

(责任编辑:田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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