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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汽车保险七大“黑洞” 霸王条款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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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08日10:04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综合报道

  1 “全险”不全

  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力推“全险”概念。其实,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每个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都不一样,很有可能车主最需要的险种在某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中根本找不到。

  2 代理人“欺单”

  前些年,在手写合同中经常出现假保单的情况,在保险行业里叫“埋单”或“欺单”。一些没有信用的业务员或代理机构,收了钱后不给保户递交保险单,结果在理赔的时候出现保险公司里没有该保户保单的情况,使车主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最近又出现了“扣单”。一些保险代理人在拉到保单后,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保险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3 猫腻打折险

  一些代理商利用消费者不熟悉车险市场行情的弱点,把保险公司给个人的最大优惠说成是普遍可以享受的优惠。比如保险公司承诺的五折优惠、享受五折待遇的客户,不单是对车型有所限制,而且对车的安全性能、排气量、行驶公里,甚至对客户的性别、驾龄也卡得很严。这些限制性条件保险代理人往往不跟消费者如实解释,因此很可能误导消费者。有的代理商为了多打折扣往往谎报车况。

  4 捆绑车险

  目前很多代理商都存在强行搭售险种的问题。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强险”才是每位车主必须要买的。车险代理人为了争揽业务,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

  5 霸王条款

  在各式各样的保险产品中,大量专业术语及拗口的描述使本就处于弱势的投保人已经云里雾里,而一些保险条款叙述模棱两可、关键设置难以理解,若销售人员不做解释或解释不清,则投保人很容易跌入陷阱。隐藏在保险条款背后的陷阱才是保险公司赚取利润的根本所在。

  6 保险人员“身兼多职”

  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7 定损维修以次充好

  即使定损点为4S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最常见的情况是出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价格便宜、质量没保证的配件给车主的车辆装上。

  

(责任编辑: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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