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代替罚款处罚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2009年08月10日08:02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童丹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广州交警从7月6日开始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后将免予罚款处罚。交警部门表示, 在一年内累计超过规定次数后,将不再实行警告,将依法直接对该驾驶人予以罚款、扣分处理。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教育,措施一个月来共处理近12000宗。实施过程中,交警部门发现乱停车行为比较突出。部分驾驶人对警告充耳不闻,继续停放或者是缓慢行驶应付完检查后继续停车。

  针对上述情况,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巡逻纠正力度,对违法停车等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对不听警告教育立即驶离的将予以处罚;二是在加强现场警告教育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和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对10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机动车乱停放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教育警告与罚款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警告教育进行记录,在一年内累计超过规定次数后将不再实行警告,将依法直接对该驾驶人予以罚款、扣分处理。不过,对于“规定次数”到底是多少次,交警部门尚未透露。

  

(责任编辑:杜伟)

[我来说两句]

我来说两句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欢迎您注册发言。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更多说两句>>  

精准搜索: 5万 8万 12万 15万 22万 35万 50万 70万以上
两厢轿车 | 三厢轿车 | 旅行轿车 | 敞篷轿车 | 运动轿车

更多 >>搜狐焦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