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日前公布《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其中显示:以往只允许在夜间上路的泥头车,今后将准许在白天定点、定线行驶。
市建委在《意见》、《方案》中说,为规范和降低余泥渣土运输合法成本,打压非法运输余泥渣土车辆生存空间,缓解夜间管理压力,减少夜间余泥渣土排放、运输噪声扰民、道路污染和交通事故,应酌情审批许可部分车辆白天运输、排放余泥渣土。此外,为防止超载和乱倒余泥,今后将建立运输联单和卸点付费机制。同时,在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和电子标签系统(驶出工地和到达指定受纳场排放均需刷卡确认),全程监控运输车辆实时情况。
《方案》中特别对雇用野鸡车行为设定较重处罚:对建设单位纵容余泥渣土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的处50万元罚款。同时,还将建立余泥渣土运输和排放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