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检。
现依法将不符合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主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车辆的维修治理并取得排气合格证明,逾期未取得排气合格证明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道路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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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抽检。
现依法将不符合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主在规定限期内完成车辆的维修治理并取得排气合格证明,逾期未取得排气合格证明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道路抽检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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